正文 饞是一枝花(1 / 1)

饞是一枝花

食趣 文化

作者:安東

胡蘭成寫過一本《禪是一枝花》,我想他若是愛吃,再寫一本《饞是一枝花》,也是個極妙的名字。可惜,他是不愛吃的;至少,是沒那麼愛吃的。

張愛玲晚年寫自傳小說《小團圓》,其中的九莉和邵之雍,自然便是張愛玲與胡蘭成。書中寫到吃的地方甚多,比如韓媽在冬天給九莉溶麥芽糖吃,她看到棕色的膠質映著日光像隻金蛇一扭一扭;比如九莉第一次吃石榴,感覺裏麵像一顆顆美麗的紅水晶骰子。隻是獨獨在寫九莉和之雍約會時,似乎不曾吃過一次飯。看史料,張愛玲倒是時常帶胡蘭成去上海街頭吃小吃,書中未寫,或許是張愛玲覺得這些“小確幸”不如她想寫的“小團圓”要緊。書中兩人在一起唯一一次出現食物,是九莉打胎,邵之雍沒事人一般,到對過烤雞店買了一隻,九莉正肚子疼得翻江攪海,吃不下,邵之雍自己吃得津津有味——好一個薄情人。

看胡蘭成的著作,很少提到餐館的名字,寫的多是童年時的飲食印象。他是浙江嵊縣胡村人,農家子弟,吃東西並不挑剔,用“舌尖體”來說,吃的都是自然的饋贈。胡村盛產竹筍,胡蘭成便愛吃竹筍,童年的嬉戲多是去溪邊拔烏筱筍。他對吃筍頗有心得,說燕筍比毛筍好吃,但毛筍若煮得欠透,吃了喉嚨會不舒服。毛筍幹卻好,要曬成肉桂色,鹽味淡的最上等,六月炎天拿來下飯最為清口。毛筍還是送禮的好東西,端午節前後,婦人歸寧或女婿看嶽丈,都會挑一擔毛筍到堂前。秋天則是吃鞭筍的時節,揀沙土墳裂處掘下去,會看到潔白如玉的鞭筍,挖出來給母親煮榨麵,招待客人。胡蘭成的五哥想出一個法子,用兩隻酒甕覆住竹筍,那筍在甕裏不見天日,長得很大仍是極嫩的黃芽筍。母親看到不悅,說這是罪過,要讓它自然長大,作了肴饌才會有日月風露的味道。

鄉村人惜物,像城裏人那樣吃雛雞乳豬是不可能發生的,胡村人更是什麼都要等長成了才拿來派用場,蠶豆須得等到莢裏的豆粒七分飽滿才摘來吃,甚至穀雨前才能品到的雨前茶,雖然味道極香,也隻是少量摘取,作為待客之用,自己是萬萬舍不得喝的。

胡蘭成自幼家教極嚴,尤其飲食之道,更有諸多規矩,例如小孩不許吃獨食,不許霸占好菜,不許霸占座位,等等等等。竊以為,或許這也是他成年之後對吃沒有太多興趣的原因之一。家人從小教育他小孩不可嘴饞,因為女子嘴饞容易失節,男人嘴饞容易奪誌,所以三餐之外堅決不可吃零食。又說小孩不可嘴刁,揀食吃的小孩會營養不良。胡家除了過節及待客,平日裏通常隻是三四碗醃菜幹菜。唯獨胡蘭成的父親不時在菜品上想些花樣,落霜的早晨,他會去後園割株卷心黃芽菜,放在飯鑊裏蒸,吃的時候隻加醬油,味道鮮美無匹。清晨有新鮮羊肉賣時,他會去買來煮熟,吃的時候亦是隻蘸醬油。又或者找隻大宣花碗,裏麵放上豬油、醬油與蔥花,然後拿到橋頭豆腐店,花一個銅元衝一大碗豆腐腦。夏天則吃蒸黴千張,鍋蓋一掀,香氣撲鼻。胡父在飲食之道上崇尚天然本味,算得上個中高手。《阿含經》裏寫:“如來所食,乃天人饌。”在胡蘭成看來,還不及他們家中的世俗飲食來的真實。

胡蘭成後來離開嵊縣,去紹興求學,愛上了這裏的老酒和紹興雞:“紹興老酒有名,又越雞極嫩。”紹興雞吃酒糟長大,皮薄肉嫩,鮮美異常。可他似乎也隻是說說,之後並沒有再見他提起過紹興雞。老年的胡蘭成,把從日本帶回的糖果裝到皮箱裏,放在床底下,對侄孫女說:“不要動我的皮箱!”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警告,不是貪嘴,更像是祖孫二人心知肚明的小遊戲。

梁實秋有一篇《饞》,說埃及廢王法魯克,每天早餐吃二十個荷包蛋,這不能叫饞,隻是放肆。“饞,則著重在食物的質,最需要滿足的是品味”。甚至,它還可以發展成為近於藝術的趣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饞,是一種“執”,一種寧缺毋濫的堅守。胡蘭成似乎不具備這種特質,他的慣用語式是“她是好的,她亦是好的”,沒有這份“執”,也難怪他不饞了。

責任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