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變
陽光燦燦的。他陪她上街。
認識她的人很多。她走哪兒哪兒就跟著一屁股眼光——在商場、在遊樂園、在高級飯店……還有……
臨分手時,他問,你忘了什麼吧?
沒有,沒有呀……
看不見她的臉。街燈亮亮的。
過了幾日,他收到一封信。信封上字跡猶如水中的魚食亂漂。
剛撕開口,就有兩根手指掙紮著拱出來,好像馬上就要窒息似的。
他嚇了一跳,身子往後傾。
兩根手指一長一短,一粗一細,白嫩嫩的——是拇指和食指。
你倆是誰?
當然是你的朋友啦!兩根指頭深深地向他鞠了個躬。
你倆有啥事兒?
請你幫個忙呀……兩根指頭飛快地搓動,像是在相撲,又像是在數錢。
這動作他很熟悉。看著這動作,他明白了。說,你倆等著,我去找找看—-
這是最後一次!
沿著上次和她逛街的路線,他在商場的首飾店裏找到了套上戒指的八根指頭,在遊樂園的鳥籠裏找到一對塞滿茸毛的耳朵,在飯店的餐廳裏找到了一個朱紅已退的嘴巴……提著這些東西,他怏怏而返。進屋來,他將這些東西塞進一個大信封裏,外加一把剪刀。
那兩根指頭滑進信封裏時極不情願,一個聲音嚷道,還少一樣!
是臉皮!另一個聲音補充道。
爬進床底下,他翻出一張陳舊的報紙——上麵有她一幅“明星”照片——這就是那臉皮了。
寄走了這鼓鼓囊囊的物件,他長舒了一口氣。總算可以睡一個安生覺了。
誰料他剛躺到床上,就聽什麼東西在響,這聲音使他恐懼,睡意全消。在這恐懼中,他開始小心翼翼地尋那東西。終於,他在錢包裏找到了——是一對眼珠子!
眼珠子中間已空,變作算盤子兒……
手機響了,正是那女人的。
嘿兒,給我弄一隻狗,就是像我一樣被炒得價錢很高的那種叫什麼獒的神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