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讓孩子在體驗中成長(1 / 2)

當父母怪孩子不懂事的時候,您是否想過,您曾經給他懂事的機會嗎?當您怪他能力不如人家的時候,您是否想過,您曾經讓他們到生活中去體驗過嗎?

初中生王一繁是一個外表憨厚而內心機敏的北京男孩。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在中央電視台《萬家燈火》節目的《體驗》欄目中“體驗”了一回。之後,他寫了一篇感想《我當了一回傻瓜》,讀起來很有趣,相信對父母們也會有一些啟發。

王一繁寫道:

我這個人心眼比較少,所以當接受這個任務時,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從這兒開始,我就當上了傻瓜。

不過,我也不是一點兒沒有動腦筋,雖然編導事先並沒有告訴我體驗什麼。

但我想欄目的名字是《體驗》,很可能是考驗能力的,在家裏跑不了要做個飯什麼的,所以在拍攝的前一天,我就問了爸爸炒土豆絲的方法。不出所料,拍攝那天,編導向我宣布了當天的任務:給我30元錢,自己動手給家人做一頓午飯,然後按要求去取東西和送東西,所有的飯費和車費用30元錢解決,節約歸自己。我當時挺高興,一是慶幸前一天英明地問了爸爸怎麼炒土豆絲,二是覺得一天不白過,30元肯定有賺。

我先去了菜市場。雖然說出門的時候還獨自計劃:怎麼砍價,怎麼省錢……

可到了攤上就全亂了:原來土豆不能買半斤,人家嫌生意太小;蔥要買成捆,白給我爸媽做了夠吃半個月的貢獻。最狼狽的是為了怕忘了買蔥、薑等零碎,我始終自言自語、念念叨叨的,全忘了編導在我身上配了可錄音的無線話筒,節目播出後透著一股傻勁兒。

其實我做的飯很簡單:炒土豆絲、煎雞蛋、小泥腸和米飯。當我千辛萬苦把這些菜端上桌以後才發現,除了米飯,所有的菜都做少了,隻夠我一個人吃,而且一點青菜也沒有。錢倒是省了,用了還不到7元錢,真叫我爸說著了,照這麼過,我家就買得起房子和汽車了。

吃完飯,我就上路去別人家取東西。問路我會,雖說我問過懵頭懵腦的外地人,但這種錯誤不會多犯。可我從小注意力就不集中,辦事情慌慌張張的毛病真害苦了我。費盡周折才找到那人家,而且多走了二裏地,腳也疼啊。出乎意料的是,人家交給我5000元錢,讓我轉交給另外一個人。我嚇了一跳,這輩子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不過轉念一想,反正有電視台的叔叔阿姨保駕,出不了大事,又安心了。給我錢的人讓我寫收條,我想都沒想就寫了,根本沒想過這是編導設的一個圈套。

我又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到了收錢的人家。雖然我的腳疼得要命,可我還是滿心喜歡地敲起了門。沒想到又中了埋伏,家裏沒人,旁邊出來了個鄰居對付我。

我當時想,這準是編導故意安排的,加上對鄰居的信任,也想早把事情了結,好坐下歇會兒,喝口水,就把錢交給了那個人。鄰居數了錢,告訴我少了100元,直到我保證一定補齊才放了我。事已至此,我才恍然大悟,我這個大傻瓜,給人打了收條不數錢,活活讓人坑了。社會真是太複雜了,難怪爸爸媽媽常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回我算是真記住了。

節目拍完了,我懂得了不少道理。生活中不僅需要知識,還需要各種能力。

通過這次體驗,我發現了自己能力上的差距,生活能力、辦事能力、判斷能力都不強,而且思想單一、缺乏經驗、粗心、輕信。我要感謝《萬家燈火》節目的叔叔、阿姨給我這次當傻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