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千多塊錢
一位大學教授曾著書說,屬鼠的人多出作家。或許讓他說中了,我就是一個癡迷的文學愛好者。隻要一坐到電腦旁,我就有一種創作欲望,創作外的一切一切,便頃刻間跑到爪哇國去了。
“當啷啷———”,鍵盤正歡快地唱著歌,一陣電話鈴聲把它打斷了,是誰這麼討厭。喂,那位?我不耐煩地說。我是郵局的小馬,有你的稿費單,請過來取。這個消息不壞,搞寫作的來稿費是件幸事。好,謝謝。我的語氣緩和了許多。
關了電腦,套上羽絨服,冒著雨雪撐傘來到郵局。嗬,《五年的夢》的稿費竟有三百八十六塊,我心裏暗暗高興。可郵局沒零錢,要我掏四塊,他們給我三百九的整數。行。我一邊應承著,一邊掏錢包。不摸不知道,一摸,真的嚇了一跳。我裝有一千多塊的錢包不見了,那可是我五個月的下崗生活費啊!刹時,我急了一身汗,所有的衣兜翻遍了,還是沒找到。匆匆回到家裏,桌上床上沙發上都找了,仍然沒見到錢包的影子。它會跑到那裏去呢?我腦海裏快速地複製著早晨起來後的行蹤。我沒到人多的場合去呀,我兩次出門,一次是吃早飯,一次是來郵局,來郵局的路上根本沒摸錢包呀。對,應該是吃早飯後丟失的。因為早飯後付錢時錢包還在,之後再沒有掏錢包。那錢包不可能在回家的路上丟失,因為我的羽絨服內兜很深。思來想去,想去思來,終於把丟失的時間鎖定在早飯付完錢後向內兜裝錢包的那一刻。當時我一手拿著雨傘,不像平時一手裝錢包時,另一手還輔助性地摸一摸。要掉很可能就掉在飯攤跟前,掉在飯攤跟前要麼是攤主拾到,要麼是食客拾到。食客拾到可能難以找回,攤主拾到可能還有希望。想到這裏,我立即趕往飯攤,可到那裏,飯攤早已經收了。問周圍商店的人,他們都說不知道攤主住在那裏。無奈,就隻好等。次日一大早,我就趕到飯攤,可飯攤空無一人,我一直等到上午十一點,也沒見到攤主的影子。這攤主平時都按時開攤,今天是咋啦?大概是她拾到錢包,怕我找她索要,她不擺攤肯定是心虛。第三天,我又一大早去了飯攤,這次總算見到攤主,我把想了幾天的話很巧妙地道給她聽,她隻顧幹她的活,根本不拿正眼瞅我。我問她前天早晨幾點收的攤,她說前天早晨沒出攤。她是在有意隱瞞事實,我進一步堅信了自己的判斷,錢包一定是她拾走了。話到如此,我便捅破了窗戶紙,端刀直奔主題,可她矢口否認,賭咒發誓說沒看見。我讓她跟我一道去附近的派出所一趟,她說啥也不肯去。
想到給孩子要交學雜費,給母親要交贍養費,我的心一陣陣揪疼。不能就此罷休,我自個兒到派出所找值班民警說明了情況,值班民警說證據不足,沒辦法出警。即使有證據,也不是他們的職責範圍,撿東西不歸還失主,屬於道德範疇。
雖然民警沒辦法,但我並不甘心。我又來到攤主前,見攤主正在收攤,便急忙上去幫忙,並一改強硬的態度,很溫和很沮喪地說那錢包裏的一千多元錢對我來說是多麼重要,孩子沒有它將無法上學,母親沒有它將無法生活,家裏這一個月也會食不果腹,說著說著,兩行淚水情不自禁地躺了滿腮。攤主見我很淒悲的樣子,同情地遞上餐巾紙,長長地歎了一口氣,說:我看出來了,你的生活的確很困難。須夷,又接著說:這樣吧,你後天早晨到這裏來,我給錢你。我不停地點頭,說謝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