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成定價的研究綜述
經管視線
作者:周柳柳
摘要:對產品不同定價方式(單位加成定價和百分比加成定價)的研究進行綜述,分別從假設確定性需求和隨機性需求兩個方麵對學者構建的問題進行總結。從曆年研究來看,對加成定價的問題構建考慮的因素越來越多,提出的模型更具有廣泛性。在總結前人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可以進一步研究的幾個方向。
關鍵詞:供應鏈協調;加成定價;確定性需求;隨機性需求
中圖分類號:F03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2
一、前言
加成定價是指,零售商為了確定產品的價格而把一個百分比或絕對的數量加到所估計的產品平均(或邊際)成本上。
在一個包含了供應商和零售商的二級供應鏈中,供應商以批發價w向零售商提供產品,零售商製定零售價p向消費者銷售產品。p的製定方式一般是百分比加成(p=(1+u)w)或單位加成(p= u+w),不同定價方式對零售價的影響不同,而消費者需求量與產品零售價是息息相關的,所以加價方式的選擇會間接影響產品的銷量,最終影響供應鏈中製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潤。
那麼製造商或者零售商更偏好哪種定價方式?哪種方式可以使整條供應鏈的利潤增加?很多學者對此做了研究,但很多都隻考慮了單一的加成方式,沒有對不同的定價方式做一個對比分析來觀察它們對供應鏈成員利潤以及產品價格和需求量的不同影響,隻有少數人做出了嚐試。根據這些研究對市場需求的假定,把它們分為確定性和隨機性市場需求的情況。
二、確定性市場需求下的研究
Irmen(1997)最早開始探究百分比加成和絕對加成(等同單位加成)兩種定價方式的區別。他研究的是含有一個製造商和一個零售商的供應鏈,考慮兩種需求函數:D(p)=1-p和,零售商和供應商進行納什博弈得到均衡結果。Irmen發現,在百分比加成情況下,零售價更低,零售商的利潤更高。
Von Ungern-Sternberg(1999)對等彈性需求函數下的百分比加成和單位加成方式的差別做了進一步研究。他發現采用百分比加成定價時,不僅零售價更低,零售商利潤更高,並且供應鏈整體利潤也增加。
Tyagi(2005)分析了製造商和零售商之間三種不同的博弈方式:(1)製造商作為斯塔克伯格(Stackelberg)博弈的領導者;(2)零售商作為斯塔克伯格博弈的領導者;(3)製造商和零售商進行伯特蘭—納什(Bertrand-Nash)競爭。在不同博弈結構下,作者探討了絕對價格、絕對利潤、百分比利潤三種定價方式對均衡價格和供應鏈成員利潤的影響。
研究發現,不同定價方式對均衡價格和供應鏈成員利潤沒有影響;當零售商是斯塔克伯格博弈的領導者或者是伯特蘭—納什博弈的競爭者時,零售商更傾向百分比加成定價,這種情況下,零售價較低,零售商利潤較高。
Hsun Jung Choand Hon Kit Mak(2009)分析的是含有一個主導零售商和多個製造商的供應鏈。數值分析表明,居於主導地位的零售商無論何時選擇百分比加成定價,都將會使零售價更低,商品需求量增加,零售商利潤也增加。而處於跟隨者地位的製造商隻能接受更低的批發價和利潤。
上述研究都從某種不同的角度比較了單位加成和百分比加成定價方式對商品零售價和供應鏈成員利潤的影響。但是他們都隻考慮了確定性需求函數,而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對產品的需求常常是不確定的,這就需要引入隨機變量,使模型更貼合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