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權力尋租背後的利益同構
市場利益主體⑤或是想借媒體做新聞式廣告,或是以廣告費、封口費換得媒體的沉默,其目的都是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廣告新聞可以幫助利益主體擴大影響力,對於普通商業廣告,公眾可能會選擇回避,而以新聞形式呈現的廣告容易迷惑公眾,公眾關注的可能性就較高,便於達到宣傳的效果,並帶來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回報;同時,由於擔心負麵新聞曝光給企業、個人形象造成損害,利益主體會選擇付出一定的廣告費或好處來換取媒介的封口,以保全既得利益以及再生產出更多的利益。所以,市場利益主體會與傳媒保持千絲萬縷的聯係,並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對媒介場域的力量滲透。滲透主要是以廣告的形式進行,以廣告作為與媒介談判的籌碼。
另一方麵,傳媒向市場化轉型、實行企業化管理以後,獲得了一定的經濟權力,可以進行自主經營,以獨立的市場主體身份參與到市場競爭中。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傳媒也是一個“理性的經濟人”,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當有條件、有機會獲利時,傳媒個人或集體會不自覺地趨向這一目標,甚至違背職業道義與責任。趨利的內在動力會促使傳媒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追逐利益。
而要追逐利益,傳媒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本和條件,對於媒介來說,這種資本就是傳媒的新聞報道權,一種對新聞資源的支配權,而利益主體渴望爭取的正是這些新聞資源。傳媒的新聞報道權建立在公眾的知情權之上。知情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知情權給媒體、記者及時報道新聞事實提供了法律依據。為滿足公民的知情權,新聞單位和記者有采訪報道的權利。媒介的采訪報道權正是一種基於公民知情權基礎上的公權力。既然是一種公權力,那麼這種權力就有腐敗的可能。英國思想史學家阿克頓曾說過“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⑥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一方具備權力以及獲得利益的動機,另一方願意付出利益以獲得這種權力支配下的資源以及由此帶來的更大利益,傳媒和利益主體之間形成了利益同構的天然渠道。新聞尋租正是傳媒與利益主體之間的一次成功合謀,它可以使雙方取得利益的最大化。
傳媒掌握新聞資源並擁有基於公眾知情權的新聞報道權,在無外部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媒介的這種權力特性會導致一定的濫用,使得權力尋租成為可能。當然,作為同謀的另一方,利益主體也扮演著或主動或被動的角色,在與傳媒的博弈中實現自己的利益追求,並且這種利益所得是在新聞資源的扭曲配置中達到的。
三、遏製新聞尋租的路徑分析
現有的傳媒體製和製度為媒介的不當行為留下了空隙,遏製媒介新聞尋租等行為的發生,必須從製度層麵進行考慮。進行製度創新與優化是規製媒介行為、杜絕媒介腐敗的有效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