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在飛落時,就明白已經走在了溶化並消失的路上。
李良的領導當然這裏所指的並不是老丁,而是既管著老丁又管著其他像老丁一樣的交警基層大隊更大的領導善意地提醒李良,“是不是應該再考慮一下。”領導說這話是針對李良同楊百麗結婚這件事。婚姻自由父母都幹涉不了的事情,作為李良的領導當然清楚不應該插手,現在不是唯“成份論”的年代了,結婚隻是到了法定年齡的自然人普遍現象、自由行為和自我權力,生活環境、文化背景以及信仰的不同已經不是隔在結婚對象間的鴻溝,隨著社會的進步,沒有什麼可能阻擋人們結婚已經被最廣大的國民所接受。
作為紀律部隊的帶頭人是明智的,但有他的通盤考慮,“年輕人不能因為一時衝動,為將來埋下悔恨的種子,真有那一天,將是雙方受害。”
客觀上,領導的提醒是善意的,更不是吃飽了閑得沒事找李良的不是。作為當事者李良當然明白領導的一番用心,不過他當著領導的麵肯定地回答他已經想過了,並且想清楚了,他以三十四歲的生活閱曆擔保所做的決定不存在草率的成份。
領導笑了,他讓李良稍微等他一下,然後拉開抽屜拿出一個紅包,又從皮夾中抽出幾張大鈔,認真地寫了自己的名字,再寫上隨禮的錢數,這才站起身來,雙手遞給李良。“先祝福你,後喝你們的喜酒。”
這是李良接到的第一個紅包,之前包括他的單位同事和朋友還不曾給過他,第一個紅包就來自他的領導,這讓他感到驚喜和有些意外。對於自己結婚一事李良有自己的考慮,首先房子布置的事還沒落實,距定好的日子還有一段時間,因此結婚包括婚宴的事就沒作通知。但是領導還是知道了,並且當麵給了他紅包,形式相同但意義絕對不一樣。
楊百麗來電話讓李良趕到購物中心來,她看中了幾件用品,要李良過來“參謀”。李良明白這不是請他“參謀”征求他意見而是下單、付賬,於是馬上帶著錢樂顛顛地趕了去。
在購物中心,李良建議楊百麗是不是可以考慮一下——暫緩“往家拿”?因為新房裏已經有多套相同功能花色不同的床上用品,而楊百麗堅持的卻是“每月天天換樣,並且每天不同。”李良還想張嘴重申建議的理由,頓時招來她的一頓白眼,“趕緊掏錢,別再多嘴,眼下你的任務就是付賬。”李良隻得照做。並且樂顛顛地去,樂顛顛回。
二十七歲的楊百麗自從懂得花錢的那一天起就從不知道手中要給自己留點餘錢。參加工作後更是個“月光族”,跟之前一樣不知道存點錢也沒有這方麵的意識,有錢就花,沒錢就伸手要,從小到大的習慣始終沒有改變。家裏變故後,再也沒有伸手要錢的地方了,就微微改了一段時間,接著又恢複到了原樣,隻是沒有了地方去要錢。不過這難不住她,實在沒錢了就硬挺著,好在醫院的食堂不用交現金。是每月發工資時扣除。因此,在操辦婚事上她手頭兒沒有錢,也沒想過為自己的大事準備錢,她父母留給她的那一筆錢,李良沒讓動,他這些年來積攢了些錢,父母給了他大部分錢,加在一起都用在了辦婚事上,用李良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差不多”能把婚事辦下來。對於李良“差不多的”用詞,楊百麗聽了撇過嘴,說過李良的不是,“你們老李家白得一個大姑娘,還得便宜賣乖,還差不多,聽著就別扭,應該是全部,懂不懂?”
李良趕緊賠笑,表示聽懂了,並且一定照辦。今後決不再提差不多,而說“差不離”。
在購物中心的一切事宜暫告一個段落,但楊百麗今天的采購計劃還隻是完成了一部分,接下來她還要實施計劃的另一部分。楊百麗交待李良,下午她要去花卉市場,給他兩個選擇:一是現在把她要的錢拿出來,省得下午再來;二是聽她的電話通知,再準時來付賬。“二選一”,沒有第三種選擇。
李良明白她不是要買什麼花卉,因為之前她買過了。她一定是要去賣與花配套東西,就是買那種梨木和棗木做的花架,對於這類較常見木材貴許多的擺設李良有著本能的拒絕,他要行使他的“建議權”,盡管這些日子他的“建議權”沒一次起作用。“就是個擺設,還挺占地方,意義不大。”話還沒說完,頓時招來楊百麗白眼,“停,跑題了。你隻有兩種選擇,你的答案?快說。”
“是錢包,錢包。”李良用手指指空空的口袋,他要形象比喻“口袋”裏貨不足。他要抓緊補充自己想要說的話,他要爭取讓楊百麗改變主意,他不任她胡亂花下去,絕不能開這個“口子”。
“不對吧?我公公婆婆可是給了錢的,那天當著我的麵給的。我可告訴你,當著你爸媽的麵,我讓你保管,那是給你留麵子,你還當真了怎的?”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預防超支,這個很重要。”楊百麗更不樂意了,又瞪了他一眼,“跟我說實話,是不是還想留私房錢?不許有半個字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