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榮獲普利策獎的詹姆斯·賴斯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被聘到《紐約時報》。剛開始的時候,他在倫敦工作了一段時間,親曆了德國納粹分子對倫敦進行的狂轟濫炸。孤身一人在戰火紛飛的倫敦工作的詹姆斯·賴斯頓非常想念妻子和隻有3歲的兒子。在給兒子的信中,他這樣寫道:
“我周圍這些生活在緊張中的人們,大都有了一種更加強烈的責任感。他們更具有愛心,做事情也會更多地為他人考慮,與此同時,他們也日益堅強起來。他們在為超越他們自身的理想而作戰。我覺得那也是你應該為之而努力的理想。
我想告訴你的是,一個人必須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責任。這場戰爭爆發於一個不負責任的年代。我們美國人在本世紀第一次大戰要結束的時候,並沒有承擔自己的責任。當這個世界需要我們把理想的種子廣為撒播的時候,我們卻退卻了??因此,我請求你接受自己的責任——把美國創建者的夢想變為現實,為生你養你的這個國家的前途而努力奮鬥吧??簡樸人生,勿忘責任。”
詹姆斯在兒子還那麼小的時候就告誡兒子,要擔負起作為國家的一員,為國家的前途而努力奮鬥的責任。也許有人認為沒有必要,然而要想孩子將來富有責任感,就必須從小教育孩子,如此他將來才會成為一個有擔當的人。
正因為有了責任,我們才能在人生漫長的旅途中挫而不敗,堅強又倔強地邁過每一道艱難的門檻,也正因為我們堅信責任,才在每一次精彩的收獲之後坦然而謙恭,不斷地追求著一個個積極的目標。責任,能激發人的潛能,也能喚醒人的良知。有了責任,才算有了尊嚴和使命。而孩子們,也會因為責任而更加成熟,更有擔當。
葛拉塞曾說過:“我們相信每一個人都有一種健康的成長動力,而基本上人都希望在生活中能感到滿足,可以享受一個成功的身份,都可以有負責任的行為表現,同時也都享受有意義的人際關係。”他認為,責任是一種滿足自己需要的能力,同時也是一種不剝奪他人而去滿足自己需要的能力。
美國心理學家弗洛姆說:“責任並不是一種由外部強加在人身上的義務,而是我需要對我所關心的事件做出反應。”試想一下,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怎麼能對他人、社會、家庭甚至對自己負責呢?責任感是影響做人最基本的問題,是學會做人的基點和健全人格的基礎。
在震驚世界的汶川大地震中,出現了這樣一群孩子,他們勇敢堅強,無私無畏,令所有人側目和動容:汶川縣映秀鎮漩口中學初三5班的學生馬健,在麵對被壓在廢墟中的一名女生時,冒著餘震的危險,用自己的雙手刨了大約4個小時,雙手已經血肉模糊,最後終於將那名女生刨了出來;北川中學高一年級9班學生晏鵬,他本來已經被甩出了教室,但卻又返回教室,想救出被困在裏麵的同學。然而,在他進入教室後,樓房繼續垮塌,將才17歲的晏鵬埋在了廢墟中??
在這樣的生死關頭,有多少個“90後”孩子挺身而出,冒著餘震的危險搶救被困的同學和老師啊;全國各地,有多少個“90 後”的孩子拿出自己的全部零花錢放進了募捐箱中;在排得長長的獻血隊伍中,也有很多孩子的身影??
這些孩子曾被人們稱為“垮掉的一代”,然而經過這次的事情,他們告訴世人,他們並非如別人想象的一樣,是一群不懂世事艱辛、不知責任感為何物的孩子;他們用行動告訴人們,他們也有責任、有擔當,他們繼承了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地震也許會摧毀一切,但它必將過去;而在災難中,這些可愛的孩子以自己稚嫩的肩膀扛起了重任,讓人們在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希望。可見,有責任感的孩子才能更有擔當。因為這樣的孩子擺脫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習性,懂得了關心他人,體諒他人,幫助他人,明白了自己的言行會對別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進而明白了責任的完成與否對自己的將來有什麼作用。這樣的孩子,才能在將來更沉穩地立於社會競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