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責任心可以這樣培養(1 / 1)

曾經有一個 10 歲的頑皮孩子用石頭砸了一匹馬車上的馬,馬兒受驚後狂奔不止,不僅撞傷了路人,最後那架馬車也摔壞了。

車夫找到這個孩子的父親,要求他賠償150美元。當時,150美元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一筆大數目,還好這個孩子的父親有能力支付。但是父親並沒有直接把錢交給車夫,而是對兒子說:“你現在闖了禍,你應該自己承擔責任。”兒子為難地說:“我沒那麼多錢賠人家。”父親說:“這150美元是我借給你,2年後還給我。”說著遞給兒子150美元。

從此,這位男孩開始努力尋找賺錢的機會。經過1年的打工生活,終於掙足了150美元,還給了父親。後來他在回憶這件事時說,父親讓他用勞動來承擔過失,使他懂得了什麼叫責任。

這位父親讓自己的孩子承擔過失的責任,看起來似乎有點“殘酷”和不近人情,其實這才是父親深沉的愛。孩子惹出了是非的時候,也是父母教育孩子的最佳時機。不管孩子有怎樣的過失,隻要他有一定的能力,就應該讓他承擔責任,而不是由父母包辦。

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例子,兒子與別人打架鬥毆被公安機關拘留,而且還要繳納罰款,替傷者承擔醫療費,這是一筆大費用。家長雖然沒有那麼多錢,但是他找親朋好友借,最後終於湊足了這筆錢。讓人痛心的是,兒子不思悔改,又犯同樣的錯誤,最終被送進監獄。

這樣的家長把孩子應該承擔的責任包攬過來,讓孩子逃避了責任。表麵上是一種“愛”,但事實上卻葬送了孩子。最終還是由兒子為自己的過失負了責,而且代價更大。

同樣都是愛,卻有不同的效果。孩子有過失的時候,內心通常會內疚和不安,所以此事給孩子必要的教育能讓孩子記憶深刻,讓孩子吃一塹長一智。當然,這個時候父母需要保持冷靜,盡量不要大聲訓斥孩子,更不能誇大後果恐嚇孩子,而應冷靜地給孩子講道理,並告訴孩子彌補過失的辦法。

一個農民給孩子布置了勞動任務,那就是讓他在自家的小菜園裏,用小鐵鍬翻地、鬆土,以便種菜。兒子按照父親的規定翻地,大概翻到1米寬兩米長的麵積時,孩子發現地裏有一個小蟲,於是停下來玩弄蟲子,接著看到蟋蟀又玩了一會兒。就這樣,到了吃午飯的時間,那一小塊地還沒有“翻”完。

“吃飯嘍!”孩子丟下工具向屋內跑來。然而,他剛走到門口時,就被父親擋住了:“你的活還沒有幹完。”

“可是我現在很餓了。”孩子淘氣地想從媽媽的腋下鑽過去,“吃完飯再幹。”

“不行!”父親毫不留情地說,“幹活前,我們說好的,而且你說能幹完這些活。既然這樣,你就要承擔不按時完成工作的責任,你要為你說過的話負責。”

結果,孩子流著眼淚拿著鐵鍬翻地。

這就是父母培養孩子責任感慣用的做法,他們認為孩子必須對他說過的話、做錯的事情負責,而且父母很少包庇孩子。或許在外人看來這種做法很強硬,但是父母堅信這對孩子有利,而且孩子長大後也承認這樣對自己很有教育意義。

對自己的話負責和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關係到誠信問題,這是孩子們長大後在社會生存的要點。所以,父母們不能忽視孩子責任感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