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關於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
特別策劃
黨的十八大以來,圍繞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法治中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一係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也為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徑和努力方向。
2012年12月4日 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
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我們要深化司法體製改革,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
2013年1月22日 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
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
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製度建設,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2013年2月23日 中央政治局就全麵推進 依法治國進行集體學習
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尊嚴、權威,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們黨是執政黨,堅持依法執政,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作用。
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
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
2013年2月26日 十八屆二中全會
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範作用,重視通過製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
2014年1月7日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誌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黨既領導人民製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 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支持政法係統各單位依照憲法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黨委政法委要明確職能定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在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重要作用。
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站穩腳跟,挺直脊梁,隻服從事實,隻服從法律,鐵麵無私,秉公執法。要靠製度來保障,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誰違反製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幹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製度和責任追究製度。
2014年9月5日 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要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要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化司法體製改革,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嚴禁侵犯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