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鼓勵孩子參與集體活動(1 / 2)

獨生子女缺少兄弟姐妹,他們中絕大部分都樂於參加集體活動,家長對此也持支持態度。但有些孩子個性比較膽小、喜靜,或對活動興趣不濃,討厭集活動中紀律的約束,對集體活動興致不高,而集體活動對孩子成長又具有重大意義。那麼家長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鼓勵孩子積極參與集體活動呢?

1.要為孩子創造共同活動、共同體驗的環境

可以通過提供必要的玩具、遊戲材料、空間與時間,讓孩子與親朋鄰裏間的孩子遊戲交往,鼓勵他們參與社會及幼兒園組織的各種類型的豐富多彩的集體活動,可以利用節日遊園、郊遊踏青、參觀遊覽、走親訪友、演出比賽等機會,有意識地安排孩子與集體頻繁接觸,增進孩子對集體活動的認識與了解,提高孩子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

2.要誘導孩子在集體活動中發揮主動性

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根據他們的能力、愛好、興趣組織集體活動。

發揮同伴間的鼓勵作用,允許孩子失敗,用掌聲等增添孩子的自信。

給孩子提供發揮特長、幫助別人、服務於集體的機會。

了解孩子在集體活動中的困難,給予幫助,如技能技巧不熟練,家長可在家幫助練習、彩排;條件不充分的,幫助準備等,變被動為主動。

3.幫助孩子建立友情,培養合作能力

平時家庭可以開展合作遊戲,比如“兩人三足”;賽跑、下棋等,讓孩子懂得有些事要大家合作才能完成好;也可讓孩子自己找朋友,從跟他喜歡的夥伴共同參與逐步過渡到大家共同活動,用同伴的熱情與積極性感染孩子,帶動孩子。另外,在集體活動中要給孩子提出具體要求,分配具體任務,活動項目也應該利於孩子間合作。

4.要發揮榮譽的激勵作用

孩子在集體活動中的點滴進步和突出表現,家長都要給予肯定,如:“明明在今天的活動中幫助了小芳,我們要向他學習。”“毛毛你今天表演真棒!”“東東,今天表現得有進步,下次活動肯定更好。”類似這樣的鼓勵性語言是孩子參加集知動的無形動力,所以,我們不要放掉任何一個表揚、鼓勵的機會。

5.做有心的父母,發現孩子在集體活動中表現出

的點滴進步,並及時給予肯定和鼓勵“誌在參與”,這是現時人們流行的一句口頭禪,反映參與意識已成為人們普遍接受的現代意識。然而,參與和參加兩個概念的意義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被混淆,參與不是簡單的參加,它是伴隨著積極主動的意識和責任感。要求踐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的行動。但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孩子總不願參加活動,有的孩子總是被動地生活在“指令”世界中,推一推,動一動,消極應付,這都說明孩子未有“參與意識”。

參與意識必須在具體的參與活動中發展。因此,父母要為孩子創造適於參與的環境,提供參與的機會。實際上,孩子大多是非常渴望了解周圍的一切,渴望參與家庭活動與集體活動的。因此,父母可在家庭生活中,給孩子“投票權”,讓孩子對家庭活動安排。家庭布置等作出決定,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是很重要的,自己的“一票”也是很神聖的,那麼,孩子便會自覺自願地主動參與家庭各項活動。另外,鼓勵、支持孩子參與集體活動更是不可忽略。教育孩子積極為班集體出謀獻策,做集體的“小主人”,有些家長怕孩子為集體多做事會吃虧,往往幹預孩子參加集體活動,這是非常落後的意識。除此之外,多帶孩子外出,參與各種社會活動:為災區捐物捐資、參加一些比賽、競賽(如果孩子有某方麵特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