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書生意氣行官運 【199】紅杏尚書(1 / 3)

家裏出了點事情,一直沒時間碼字,這裏給各位書友說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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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姑娘一時間喜歡上了被譽為紅杏書生的李公子,李公子此時也看上了不會說話的喬姑娘,這一來二去兩人便熟上了,不過喜歡上喬姑娘的就不止李公子一個人。

這裏就不得不提到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

說起嚴嵩可能沒有不熟悉,尤其是喜歡明史的人都知道這個人物。

嚴嵩(1480-1567)字惟中,號勉庵、介溪、分宜等,漢族,江西新餘市分宜縣人,他是明朝重要權臣,擅專國政達二十年之久,累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為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權臣之一。嚴嵩為官專擅媚上,竊權罔利,並大力排除異已,還吞沒軍餉,廢弛邊防,招權納賄,肆行貪汙,激化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晚年,為明世宗所疏遠,抄家去職,兩年而歿。

《明史》稱嚴嵩“無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這個結論概括出相當一部分事實,但不是全部。一方麵,並非一意媚上,嚴嵩得罪世宗之處也不少;另一方麵,他對政事頗多議論,特別是對正德年間的政治有所批評。這兩方麵也都應引起注意。

嚴嵩懂得“關係學”,籠絡世宗親信。兩麵三刀,委罪於人。能伸能屈,使用苦肉計。從嘉靖二十三年到三十五年的十多年時間內,嚴嵩先後在宜春、分宜兩縣捐金修建了四座石拱橋:宜春秀江上的廣澤橋,下浦的廣潤橋(上浦、下浦各一座的總稱),分宜清源河上的萬年橋,共花三四萬兩銀子。同時還出資修葺了分宜縣學等等。這些錢,雖刮自人民的血汗,建橋又有狹隘的鄉土觀念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橋嚴嵩書法拓片成又盡管有媚上之嫌,但也是為人民做了點好事。

《明史》裏,嚴嵩是列在奸臣傳裏的。但從嚴嵩下台後,就有人認為他是奸臣很冤枉。即便是在修明史時,寫作班子對於嚴嵩是不是奸臣就有很大爭論。查抄嚴嵩家時,一共查出來3萬多兩黃金,200多萬兩白銀。但僅僅說他奸或貪肯定不夠,嚴嵩是一個極複雜的人。他的書法成就很令人敬佩,相傳“六必居”三個字是他寫的,建國後經學者鄧拓考證並非如此,但這也足以說明他的書法在當時是公認為不錯的。什刹海、景山公園、北海、故宮等地都有他的書法作品。嚴嵩的文學成就很高,詩詞“清麗婉約”。史書記載,嚴嵩至少有幾次試圖糾正嘉靖皇帝的一些做法。

嚴嵩的倒台,所依罪名為“通倭犯上”,得出結論是“謀反”,但真的是如此麼?首先,嚴嵩已經是位極人臣,萬人之上。從許多表現上來看,嚴嵩除了權欲熏心,排除異己以外,並沒有勾結倭寇的意圖。嚴嵩經常為皇帝寫青詞,據說嚴嵩還經常為喜愛煉丹的嘉靖皇帝試服丹藥,並每次都要寫實驗報告,或導致重金屬中毒。以此來看,嚴嵩並沒有做亂犯上的意圖,反倒是十分忠於皇帝。可見,嚴嵩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是“冤枉”的,至少是被不正當手段解決的。後來的張居正認為,嚴嵩的罪名不是“謀反”,而是“奸黨”,也明顯的有些許回護的意思。其實嚴嵩充其量就是個“奸臣貪官”而已。可以說,嚴嵩是被冤殺的。但這又如何呢?嚴嵩又何嚐不是冤殺了無數人呢?

這裏可謂之後人對嚴嵩的褒貶不一,倒是大明首輔張居正對嚴嵩的評價相對準確一些,定義為奸臣,嶽峰目前正生活在嚴嵩正風光的時代,這個時候自己最好不要招惹這樣的對手,可有時候事情就是你越想躲開他,他就悄悄的降臨到了你的跟前。你還能說什麼做什麼呢?隻能順其自然。

而嚴嵩的這個兒子就需要大家好好的認識一下。

說起嚴世藩估計不熟悉曆史的人肯定不熟悉,甚至有的人隻能知道他是嚴嵩的兒子,卻對其了解的很少。

那麼這裏提到另外一個人大家一下子便明白了。這就是《金瓶梅》中的西門大官人西門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