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大學達拉斯分校副教授趙峰認為,“你要想得到信用,你就得提供信息。”他強調,資產證券化需要對信息進行挖掘,這與信息披露密切相關。之所以嚴格的信息披露和法律製度沒能阻止美國次貸危機的發生,原因在於:定價模型雖然設計得既複雜又精巧,但使用者往往忽視數據的可靠性、放鬆模型的適用性,這樣形成的定價往往存在著風險隱患。同時,金融市場主體之間存在動態博弈的特征,且各主體所掌握的信息不對稱,無形中加大了模型定價的難度。
中國平安陸金所副總經理楊翼川則認為,隨著市場逐漸發展,投資者群體越來越大,投資者參差不齊的程度也會越來越高,進行一定的披露要求,法律合規要求有必要,然而卻沒有必要走到另外一個極端,甚至要詳細到對資產證券化現金流層麵都要有所規定等,“按照市場原則去做,市場會非常健康地發展。”
他還強調,資產證券化定價技術不必要墨守成規,發展初期的資產證券化從係統、現金流、分析模型等方麵都難以尋找到規律性。尤其在中國的金融市場環境中,文化層麵的因素占比更大,應當繼續深入研究資產證券化信息係統,考慮將不可觀測的人文因素納入到分析中,將大數據在風險控製方麵的獨特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在他看來,係統、數據和模型有更好,沒有就做起來,“沒有必要一定要去等真正的係統或者模型。”
重要性
目前,監管機構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具有差異性,不同角色的市場主體掌握的信息不同;同時也缺乏明確法規對信息披露的內容、對象、要求進行界定。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郭傑群則用一句話表達他對信息披露與規避風險的關係,他稱,信息披露是規避風險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
郭傑群認為,對基礎資產的信息進行充分了解是投資前的首要要求,但僅僅以披露的信息來測度風險可能存在不足之處。原因就在於模型的假設和數據結構存在缺陷,致使測算發生偏差。信用風險的判斷,不僅是要對單個數據進行調查,也要對宏觀經濟,對產品相聯係的各個部門進行調查,因此,資產證券化信息係統的建設將非常有意義。
“即使資產證券化信息係統存在諸多局限性,但它仍然非常重要。”李葉強調,盡管模型把事件簡化,通過模型看事件有偏差,但如果沒有模型,我們對事件看得會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