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電商征稅:前路向何方?(2 / 3)

其次,稅收公平性原則要求我們對電商征稅要按照承受能力區別對待。不管是線上交易也好,還是線下交易也好,隻要提供應稅商品或提供應稅服務和勞務,就應該交增值稅;隻要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就應該交納營業稅,這是公平性原則的橫向公平。但另一方麵,稅收公平原則也要求縱向公平,即不同稅收承擔能力的人應該當承擔不同的稅負。目前,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主要被兩大網站天貓和京東控製,這些電商平台和國內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的中小企業用戶在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上存在很大的不均衡性,這也決定了其稅收承擔能力同樣存在很大的不均衡性,如果采用“一刀切”的辦法,不符合稅收縱向公平原則。因此,對於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不同經濟效益的電商,在“不引發打擊電商的誤導”的前提下,如何讓電商在稅負公平的原則下依法誠信納稅,仍是一個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三,電商企業地區間發展很不平衡,也必然導致不同地區不同發展訴求下的稅收征管考量。現在,電商服務企業主要分布在廣東、浙江、上海,而西部地區發展速度較慢,對於西藏、青海、寧夏這些電商發展程度很低的地方,征不征稅對其影響並不是十分顯著;而對上海、浙江、廣東等地,是否征稅則是需要考量的。

《新理財》:很多人擔心,在“萬眾創業、大眾創新”的大背景下,對電商征稅會抑製大眾創業的熱情,進而影響到整個電商行業以及互聯網經濟的發展。對此您怎麼看?

蔡昌:實際上我認為,稅收監管與支持互聯網經濟發展,二者並不矛盾。政府應積極支持互聯網經濟和新型業態的健康發展,完善對其稅收優惠和扶持性管理服務措施。具體來講,政府應根據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特點,積極探索支持其健康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對處於起步階段、規模不大但發展前途廣闊、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經濟形態,製定諸如減免企業所得稅、暫免征收增值稅等稅收扶持政策,以扶持電商企業的發展。當然還可以通過財政返還、創業基金、互聯網創新項目工程等方式大力扶持電商企業的發展。而不是給社會造成一種假象,陷入“不對電商征稅”的政策誤區。

如何走出電商征稅瓶頸?

《新理財》:在目前階段,對電商征稅,其難點或者說障礙主要體現在哪裏?

蔡磊:我覺得現階段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問題,首先是沒有工商注冊,因而也就沒有稅務注冊,傳統的以票控稅模式因此在B2C、C2C電商模式下的征稅管理存在大量問題:首先,納稅義務人不好界定,對於由境外向境內提供服務、境內向境外提供出口的這類電子商務企業,由於交易雙方隱匿了身份、地址和交易行為,在互聯網上隻有服務器、網站和網上賬號,整個交易過程完全是在網上完成,買賣雙方難以明確,甚至無法確認這項貿易究竟發生在國內還是國外;第二,納稅地點不好確定,由於電子商務的交易活動往往沒有固定的物理交易場所,使得納稅地點也變得十分靈活和隱匿,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和隨意性,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中涉及的其他方麵,如服務器、賣方、支付方、物流所在地等可能都處在不同的位置,因此,稅務機關往往無法像對傳統交易活動那樣準確地確認納稅人的經營地或納稅行為發生地;第三,征稅對象的認定存在模糊性,比如下載電子音樂或電子書,是按服務業征稅還是按產品征收增值稅,目前沒有嚴格界定;第四,稅務登記製度無法適用互聯網經濟的發展,現行的工商登記製度使得一些企業想繳稅也很難;第五,電子商務的無紙化導致課稅憑證不易保管;第六,電商存在刷單問題,刷單就要承擔稅收問題,因此,這就出現一個邏輯命題:稅收誠信促進經營誠信,經營誠信和稅收誠信共同促進社會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