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解釋學與新聞傳播的關係探討(1 / 2)

解釋學與新聞傳播的關係探討

學子論文選登

作者:張楊 李丹

【摘 要】本文對解釋學的發展曆史進行簡要的梳理,將其劃分為古典解釋學時期、現代解釋學時期和批判解釋學時期三個階段。並就解釋學與新聞傳播學中新聞文本的客觀真實性及解釋性報道探討解釋學與新聞傳播的關係。

【關鍵詞】解釋學 新聞文本 解釋性報道

從廣義上說,新聞和哲學,都是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現如今,解釋學的思想已經廣泛地滲透到社會各個學科和各個領域,研究新聞學與解釋學的關係,能幫助我們從解釋學思想中汲取資源,使新聞傳播學更加茁壯的成長。

一、解釋學概述

解釋學廣義指對於文本之意義的理解和解釋的理論或哲學,強調忠實客觀地把握文本和作者的原意。解釋學所說的理解,隨著解釋學的發展而呈現越來越寬泛的趨勢,包括了對自然、社會和文本的理解,因而,解釋學有包容認識論的趨向。①

解釋學經曆了三個發展時期:古典解釋學時期、現代解釋學時期和批判解釋學時期。

古典解釋學開創於19世紀,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和狄爾泰在研究前人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思想。施萊爾馬赫主要研究聖經釋義學中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問題,狄爾泰提出了作為“曆史理性批判”的解釋學,他被看作是西方傳統解釋學的集大成者。

現代解釋學開創於20世紀,代表人物是德國哲學家海德格爾和伽達默爾。他們把對解釋學的研究由認識論和方法論性質轉變為本體論性質,並逐漸發展為哲學解釋學。伽達默爾更是把古典解釋學與海德格爾的本體論結合起來,使解釋學成為一個專門的哲學學派。

批判解釋學時期主要代表人物是尤爾根·哈貝馬斯和阿貝爾。他們兩位都注重實踐研究,認為解釋學的思想應對社會的進步有所幫助。批判解釋學力圖通過揭示社會機製來理解社會行為的意義,進而達到改善人們生活條件的目的。

二、解釋學與新聞傳播的關係

1、解釋學與新聞文本的客觀真實性

“文本”一詞的原始意義指的是“書寫或刻印下來的文字或文獻”。任何一種社會現象和社會事件都可視為文本。“這裏所說的‘文本’,可以解釋為一切以書麵文字和口頭語言表達的人類語義交往的形式。而‘意義’是一個抽象而難以明確統一定義的概念,它體現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他人、人與自我的種種複雜交錯的文化關係、曆史關係、心理關係和實踐關係。”②

新聞是“新近發生的事實”,從本質上說,新聞是一種信息,而新聞信息又是以文本的形式存在的。新聞文本是傳播者對世界、社會或者事件的一種描述,而描述的前提則是傳播者對被描述對象的理解。盡管新聞文本要求客觀真實,但記者個人主觀價值涉入也是在所難免的。而客觀事實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現象,新聞報道不可能是全方位的、麵麵俱到的,因此,新聞報道取決於傳播者所看到的新聞點,新聞點的選取在於傳播者既定的傳播主體意識中。在對新聞事件的背景、前因後果、來龍去脈進行探究和了解的時候,記者通常會憑借自己以往的知識經驗來判斷或推測某一事件的發展趨勢。這樣被敘述出來的新聞不可能完全沒有“偏見”。詮釋論者認為,讀者的價值會不可避免地滲透到“理解和解釋”之中。

伽達默爾認為,人總是生存在一個意義的世界裏,並對其所身處世界具有意義的事物或事件做出自己的解讀。新聞文本對於讀者來說,是一個隻有通過閱讀並加以理解才能完成的自律性半成品。在新聞文本的解讀中,由於每個讀者對新聞文本的文字、詞句理解不同,讀者所處的立場不同,讀者會帶著個人思想既定的結構和生活經驗以特定的觀點和理解去解讀,就會產生不同的理解。比如:樹上有一片樹葉,樂觀者說:“瞧,樹上還有一片葉子!”悲觀者說:“隻剩一片樹葉了”,中庸者說:“樹上有一片葉子”。

不過,新聞研究已嚐試著將“客觀性”一分為二,即“客觀性”(靜態)和“客觀化”(動態)。所謂客觀性,就是依據事物的是非曲直如實報道現實,而客觀化則依據人為的意識形態宣傳來對現實進行建構。③

不同的理解來自於同樣一件事情,這便是解釋學中所謂的“創新性理解”。因而,解釋學對新聞文本的解讀突出表現在承認理解的差異性和受眾對同一新聞做出不同理解的合理性。我們要正確看待新聞文本的客觀性,相信新聞文本的客觀性並不一定是要相信傳播者或者新聞媒介都是客觀的,客觀是一種理想的、相對合理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