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3年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測度結果及分析(1 / 2)

2013年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測度結果及分析

政府觀察

一、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測度結果分析

根據設計的指標體係及測度方法,經過精確計算,本報告得出了2013年中國31個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測度的標準化值及其排名。

我國31個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測度的標準化值以及排名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征:

第一,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標準化值排名仍然呈階梯形分布。按照排名由高到低,政府效率大致呈現出“東部—東北部—中部—西部”的階梯形分布趨勢。淤政府效率排名前10位的省級地方政府中,除遼寧(第8位)位於東北地區外,其餘9個省(區、市)全部位於東部地區;排名第11~20位的省(區、市)中,東部地區占了1個,東北地區占了2個,中部地區占了3個,西部地區占了4個;排名第21~31位的省級地方政府大部分位於西部地區,共計8個。

第二,在階梯形分布總體趨勢下,部分省級地方政府效率呈現出與其所在區域總體水平不一致的情形。有的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明顯高於區域平均水平,如西部的內蒙古、新疆、陝西和重慶進入前20位,分別排在第12位、第14位、第16位和第20位;有的省級地方政府效率則大大落後於同區域的其他省級政府,如湖南排名位於全國第28 位,與中部其他省級地方政府效率存在較大差距。

第三,省級政府效率排名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的正相關性。政府效率較高的省級地方政府,其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其省級政府效率也較高。政府效率是政府投入和產出之間的對比,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是政府配置生產資源、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前提,因此強大的經濟支撐有助於提高區域內的省級政府效率,省級政府效率也是影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效率的提升兩者互相促進、相輔相成。因此,在注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不斷提高政府效率是必要的、可行的,而注重經濟社會的發展也有助於提升政府管理水平與服務效率。

二、省級地方政府效率的區域比較

中國省級地方政府效率排名的區域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東部地區省級政府效率相對最高。東部地區是我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 政府收入相對其他地區較高,基礎設施較完備,政府在科教文衛、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領域投入較大。盡管麵臨著快速的城市擴張、交通擁堵以及房價居高不下等壓力,但由於東部地區注重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因此東部地區省級政府效率仍然較高。比如,東部地區所含的10個省級政府中,有9 個名列前10位,海南省稍微落後,位於第11位。

第二,中部地區省級政府效率表現一般,其效率水平較2012年有所下降。與2012年相比,中部地區6個省級地方政府中,2012年有4個位於全國中上水平(即山西、安徽、河南和湖北),2013 年則隻有2個省位於全國中上水平(即湖北和安徽),其餘4個省位於全國中下水平(即山西、江西、河南和湖南)。中部地區省級政府效率落後於東部地區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麵:一方麵,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比東部地區落後,教育、衛生、公共安全、基礎設施等相對不足,與之相關的人力、財力投入較少;另一方麵,由於政府公共服務理念相對落後,政府職能轉變任務繁重,因此中部地區的政府效率與東部之間存在較大差距。與此同時,中部地區2013年省級政府效率水平比2012年有所下降。我們發現,如果采用2012年的指標體係測度各省的政府效率(即不考慮電子政務因素),則中部地區2013年省級政府效率的整體表現與2012年相差不大(隻有湖南排名靠後,其他均位於中等左右水平),由此可見,中部各省在電子政務方麵的表現對中部政府效率有重要影響。因此,在“十二五”後期,中部地區各省級政府除了要大力發展經濟、努力改善民生、注重提高居民經濟福利與生活質量外,還要不斷創新政府管理方式,積極發展電子政務,實現政府組織結構和工作流程的優化重組,提高政府管理、公共服務和應急能力,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不斷提高政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