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說:“勤快的媽媽,懶惰的兒女;勤快的兒女,懶惰的媽媽。”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在家裏,什麼家務都讓媽媽做完了,那麼孩子肯定不用自己再動手做了。相反,如果媽媽“懶惰”,孩子自己的事情從小就要自己動手去做,媽媽不代替。久而久之,孩子也就養成了勤快的好習慣。
當然,我們這裏說的“懶”媽媽,並非說真的要媽媽懶惰。媽媽是孩子模仿的對象,如果媽媽真的很懶惰,那麼孩子也會模仿媽媽,變得懶散拖拉。我們說的“懶”媽媽,是希望媽媽假裝懶一點,多督促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幫助孩子養成勤勞的習慣。
史娜今年9歲,在上舞蹈培訓班,舞跳得很好。一次,史娜所在的學校要組建一個舞蹈隊參加一個當地的比賽。結果那天史娜沒有發揮好,沒被選上。放學回來後,史娜就很委屈地告訴媽媽,想讓媽媽給老師打電話解釋一下。因為以史娜的條件,是完全可以入選的。
但媽媽當晚就“懶”了一下,並沒有給老師打電話,第二天早晨送史娜去上學時也沒跟老師說。相反,媽媽告訴史娜:“這次活動你如果想去的話,就自己跟老師去解釋去,不要什麼都指望媽媽,知道嗎?”
回來的路上媽媽想,如果晚上史娜還沒去找老師,那自己就給老師打個電話解釋一下。結果晚上史娜興高采烈地跑回來了,說自己已跟老師說了,老師又讓她重新表演了一次,已經把她選上了。
通過這件事,媽媽覺得,孩子的事他們並非自己處理不了,平時就是懶惰、依賴大人。如果大人“懶”一點,他們反而就會變得勤快起來。
孩子天生是積極、勤快的。他一張開眼睛,就到處嚐試探索。當然,由於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做,所以容易出錯。如果此時媽媽報以厲聲嗬斥“不準”、“不行”或大驚小怪地驚呼“危險,不能動……”等,孩子慢慢就學“乖”了,他會認為這樣才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再長大一點,孩子就漸漸變成該做的事情也懶得去做了。
所以,如果媽媽不想讓孩子變得懶惰,想讓他保持勤快、自信、積極進取,那麼就要記往:自己“懶”一點,讓孩子自己做各種嚐試,隻要不是危險的和損害別人利益的,就要多鼓勵他,並提供機會讓他大膽嚐試。漸漸的,孩子也會養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事情也樂於幫忙的好習慣了。
完美媽媽課堂啟示:
啟示一:鼓勵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平時,媽媽就應給孩子灌輸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的意識,引導孩子自己穿脫衣服、係鞋帶,自己鋪床疊被,自己吃飯,自己洗臉洗手,等等。當孩子在學做這些事時,可先由媽媽來做示範,然後就讓孩子在媽媽的指導下練習,指導孩子學會。
這樣的教育方式,不僅能讓孩子變得勤快,還能培養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更能促進孩子獨立性格的形成和發展,讓孩子早日擺脫對大人的依賴,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人。
啟示二:讓孩子參與家務活動
媽媽可以讓孩子參與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比如,讓孩子幫忙擇菜、拖地、遞東西等。在吃飯時,讓孩子幫忙擺桌椅,收拾碗筷。當孩子稍大些時,可以讓他們去到副食店買日用品等。
當孩子做這些事時,也會感到十分快樂和滿足,覺得自己長大了,可以幫媽媽做事了。
啟示三:鼓勵孩子參加公益勞動
媽媽可以鼓勵孩子參加一些學校或社區組織的公益勞動,比如植物、除草、掃雪等;也可以鼓勵孩子幫助鄰居或親戚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在這些活動中,媽媽要對孩子采取信任的態度,相信孩子一定可以勝利完成,盡量不要幹涉或禁止孩子的行為。孩子在媽媽的鼓勵和信任下,也能運用自己的能力把事情做好。
媽媽手記
通常來說,對孩子事事包辦代替的“勤快媽媽”,隻能讓孩子變得越來越懶惰、依賴;而“懶惰”的媽媽,卻能在鼓勵和督促孩子自己做事時,幫助孩子養成了勤勞的習慣。所以,媽媽不妨“懶”一點,多讓孩子參與家務活動和各種公益活動,讓孩子體會到勞動的快樂,以及自己完成事情後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