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重要的遊戲評價量表
遊戲評價量表是測查、評定幼兒遊戲特點、水平的重要工具。借助於遊戲評價量表,幼教工作者可以了解幼兒遊戲的興趣和需要,理解和把握他們的遊戲行為,從而為更好地組織、指導遊戲提供依據,提高遊戲活動的教育價值。重要而又常用的遊戲評價量表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遊戲興趣量表
利伯曼是第一個設計遊戲評價量表的調查研究者。他設計的“愛做遊戲的量表”包括七個主要項目,其中每個項目都按五分製計分。
(1)A。兒童在遊戲中自發進行身體運動和活動的次數有多少?
B。在身體活動中,他(或她)的運動協調怎樣?
(2)A。在她(或他)的遊戲活動中,兒童顯示出來的高興的次數有多少?
B。他(或她)以什麼樣的表達形式來表現高興?
(3)A。在遊戲中,兒童表現出幽默感的次數有多少?
B。幽默所表現出來的持續程度怎樣?
(4)A。兒童遊戲時,在與周圍的群體相互作用中表現出來的靈活性的次數有多少?
B。兒童活動時的自如程度如何?
(5)A。在做表演和戲劇性的遊戲時,兒童表現自發動作的次數有多少?
B。在做上述遊戲時,兒童表現出來的想象程度如何?
(6)兒童的聰明程度如何?
(7)遊戲對兒童具有多大的吸引力?
(二)遊戲發展進度量表
高爾登和庫特納1980年研製。該量表提供兒童在四大遊戲領域(玩物遊戲、表征遊戲、社會遊戲和體能遊戲)的發展順序,對幼教工作者把握兒童遊戲的發展狀況和趨勢有重要作用。
操弄/建築(玩物遊戲)表征遊戲社會遊戲身體/動作遊戲
(1)玩自己的身體部位(例如手指、腳趾)
(2)用手臂揮打玩物並獲得愉快
(3)玩別人的身體部位,例如摸別人臉或頭發
(4)玩水
(5)在遊戲中去拿玩物(或自己拿或從別人處獲得)
(6)在玩中放開玩物
(7)用雙手去敲打玩物或拍手
(8)做影響環境的重複性動作(例如敲打玩具產生“砰砰”響)
(9)堆放玩物
(10)自發性地塗鴉
(11)拉玩具
(12)將容器(籃)中玩具倒出來
(13)可以橫向排列玩具並且有組織性
(14)玩沙(過濾、拍、抹平、倒或掛)
(15)玩拚圖
a。三件式的形狀拚圖(三角形、四方形、圓形)
b。四件式個別成形的拚圖
c。四件組成一形體的拚圖
(1)在遊戲中模仿
a。模仿聲音
b。模仿別人的手勢
c。模仿別人的臉部表情
d。將以前所聽過或看過的聲音或動作模仿出來
(2)在遊戲中製造聲音
(3)在遊戲中用語言交談或叫喊
(4)使用玩物來假裝、虛構,例如假裝積木為車,使玩物具有意義
(5)功能性使用表征玩具(例如電話、車子、娃娃或茶具組合等)
(6)使用成人衣物或裝扮遊戲
(7)表現單一的假裝情境遊戲(例如喝茶、抽煙或開車)
(8)表現虛構情境(事件之間有連接或單一角色持續在5分鍾以下,例如用
(1)模仿鏡中的形象
(2)對鏡中的形象微笑
(3)在遊戲中嬉笑
(4)玩社會遊戲(例如躲貓貓、玩拍手遊戲)
(5)單獨地玩(例如幼兒自己玩玩具,即使與別的幼兒一起玩,彼此處在很近的距離,也不想與其他幼兒在一起玩)
(6)可以獨立自己玩遊戲,持續15~30分鍾
(7)平行遊戲(幼兒通常在一起玩,但各自單獨做他們的活動或遊戲;通常在玩相似的玩具或做活動,除非他強奪別人的玩具,不然彼此很少有社會性的互動或影響他人的活動
(8)聯合遊戲(幼兒可在一起玩,但各自擁有自己
(1)可以不用支撐而坐著玩
(2)玩時可以獨立站得很好
(3)爬或匍匐前進
(4)可以邊走邊玩
(5)可以雙手將球從頭上丟出
(6)可以用大人椅子爬上爬下
(7)踢球
(8)聽音樂、做些律動
(9)踩(騎)三輪車
(10)用雙腳做跳遠狀的動作(腳離地)
(11)可以從25厘米高處跳下來
(12)接大球
(13)跑得很好(不曾跌倒)
(14)可以在矮的玩具和梯上爬上爬下
(15)跳繩(至少連續兩次以上)
(16)會翻筋鬥、跳躍、蕩秋千、用輪子溜冰、走平衡木等
(三)帕頓·皮亞傑量表
早期遊戲研究者們習慣於從某單一角度評價兒童遊戲水平。1932年帕頓的社會參與量表和1968年斯米蘭斯基改編的皮亞傑的遊戲認知量表(1962年),都屬於單一尺度的衡量評估。之後,魯濱等人將帕頓量表與皮亞傑量表結合起來,創設了兩個尺度的評價係統,從而打破了原有的評價模式。這個新的量表以其特有的廣角特點容納了認知水平和社會性水平的12項遊戲評價條款,並加入了非遊戲行為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