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繪就發展新圖景
科學發展 推動跨越 同步小康
作者:蔣映生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以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黨在依法治國道路上的一次曆史性跨越,是黨治國理政思維的突破、方式的創新,體現了黨履行使命的自律與擔當。
法治發展地區軟實力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對甕安來說有著更為特殊的意義。“6.28”事件發生以來,甕安始終牢記教訓,堅持運用法治手段調整利益關係、化解社會矛盾,發動全社會一起來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使群眾由衷感受到公平、利益得到有效保護,在縣域社會治理上取得了重要成果,形成了“5531”的社會治理模式。“5531”社會治理模式的形成過程,是甕安從亂到治、獲得長遠發展的過程,也是甕安全麵推進依法治縣的過程。事實證明,堅持依法治理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使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取得長足進步。
法治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也是新時期經濟競爭力和軟實力的重要指標。我們要充分認識法治對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把良好的法治環境打造成新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為全麵深化改革、推動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法治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指出,加快發展、後發趕超、全麵小康的前途在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的希望在法治。
為促進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甕安縣將堅持以市場主體為市場經濟的細胞,財富的創造者,緊緊圍繞市場主體的引進、培育和保護完善法治體係,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不合理的規定,消除各種壁壘,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地獲得政策支持。不斷完善政策體係,推進發展環境法治化,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製,增強對外來投資者的吸引力並搞好配套服務。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類市場主體,推進工商注冊便利化,探索推行“三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製度,充分激發創業活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激發市場主體加快科技創新的動力。
法治打造優質服務政府
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更好地發揮政府和市場“兩隻手”的作用,促進外來資金、人才、技術等要素與本地優勢資源相結合,加快甕安改革發展步伐。牢固確立“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皆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市場經濟、法製經濟準則,加快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大力開展減政、減負、減支“三減”工作,定期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對於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應縣域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需要的,中央和省、州已經取消的,堅決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