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為後果所導致的懲罰
孩子犯了錯誤自然應該受罰。按照這個建議的字麵意思辦事往往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有時甚至可能是嚴重的傷害。所以,如果孩子由於無知而犯下錯誤,或者由於愛冒險而摔斷胳膊或者腿,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應該懲罰他們。但是,即便在必須使用懲罰的情況下,也要根據錯誤的性質合理懲罰。孩子如果不喝粥,那就不給他李子吃。這就屬於一種懲罰,而且是一種值得提倡的便利懲罰手段。
孩子們藐視懲罰
父母們應該麵對的事實是孩子們往往藐視懲罰。在接受懲罰的過程中,他們可以有機會表現出他們在故事書中經常看到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少有機會表現的那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勇氣。孩子在受懲罰的時候往往表現出不屑一顧的樣子,因為他們有很強的自尊心。
在接受懲罰時表現出來的英雄氣概
孩子在接受懲罰時的不屑一顧表現容易抵消他對錯誤的悔過感。桀驁不馴的小家夥雖然在接受懲罰的時候表現出不以為然的樣子,但是他並非頑固不化,不思悔過。他隻是一個機會主義者。他是在充分利用遭遇到的機會來接受一次實實在在的教育。母親的傷心和父親的責難都是另外一回事,這些都對孩子的任性於事無補。這種結果往往導致父母放棄對孩子的嚴格管教。但是他們並不是出於不忍心看著孩子受罰,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想把孩子培養成人,就必須讓他忍受磨難。他們之所以放棄對孩子的嚴格管教隻是因為還找不到一種切實有效的教育方法。
對錯誤的及時酌情懲戒
母親看到幼兒淘氣時,恰到好處地輕輕拍他一巴掌往往能收到行之有效的管教效果。它可以打消孩子當時的念頭,使他不再想去揪姐姐的頭發。但是,在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打消他的念頭的時候,是否隻能用巴掌拍他呢?對於大一點的孩子來說,懲罰的目的主要不是放在打消孩子的念頭上,而是幫助孩子建立一套新的思維方法。也就是讓他懂得,犯什麼樣的錯誤就要相應地接受什麼樣的疼痛和懲罰。我們都十分清楚這一點,它是一種生活教育,是教育中不可忽視的一個方麵。我們每個人的經曆都可以證實,任何違法行為,無論是思想上的還是行動上的,都將受到相應的懲罰。有時會立即受到懲罰,有時會在以後受到懲罰。如果孩子長大後還不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麼他走上社會的時候就會像一名剛應征入伍的新兵一樣,沒有受過任何訓練就被送上了戰場。我們討論的問題是雙重性的:一、懲罰的目的主要是預防;二、孩子對他要做錯事的興趣似乎總是大於他對懲罰的恐懼。
懲罰不能改造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