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的致命傷是從背後一刀刺穿心髒,並且身上還有幾處刀傷。再結合一下現場的情況,不難看出被害人曾與犯人進行過一場搏鬥。”高警官看著手中的照片,“也就是說這支口紅是犯人在搏鬥中遺落在現場的。”
“但是從現場采集的血液的情況,要等到明天才會有結果吧。”偵探說道。
“嗯。確實是這樣。”警官說。
“那麼受害者的死亡時間呢?”偵探問道。
“詳細情況還要等到法醫鑒定之後才行。不過初步鑒定是夜裏十一點鍾左右。”
“唉。十一點鍾。”
“那個,請問一下金曉先生,十一點鍾的時候你在做什麼?”高警官有點難為情的看著偵探,“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關係,我明白。”偵探衣服從容的樣子,“十一點鍾。我記得我是一個人在家中,最近太平的生活也沒有什麼委托,正要準備休息。”
“一個人在家中啊~”
“嗯。沒有人可以為我證明。而且從我家到這裏也隻不過十分鍾的路程。”
“金曉先生!這樣的話可對你不太有利。”
“嗯,確實如此。不過這也說明高警官擁有成為一名優秀警官的資質。”
“哈哈。”警官撓了撓頭,“被你這麼說我會害羞的。”
“在未得到任何結論之前要懷疑所有人。不過在這之前先改一下你這天真還略帶有呆滯的行為。”偵探在心中嘀咕道。
“好了。讓我們再去問一下其他人吧。”
“嗯。”
……
“十一點鍾,那時我和靈雪正準備上床休息。”新月說道。
“是這樣啊,這樣的話就有了不在場證明。”高警官將新月的話記錄在了筆記本上。“但是你們是夫婦……”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坐在新月一旁的靈雪生氣的說,“難道你懷疑是我們殺死了爸爸?”
“不……不是這樣的。”
新月看著已經哭紅雙眼的靈雪,緊緊地握住了她的手。“家門口有攝像機,你們看一下錄像不就得知凶手是誰了嗎。”
“非常遺憾。我們沒有找到今天的錄像。”偵探說道。
“什麼?”
“還請你老實說出十一點鍾你在做什麼,有什麼人可以為你證明?”
“對了。我們的鄰居因為家裏的浴室壞了,所以借用了我們家的浴室。在那之後就在我們家聊天,一直到了十點五十五分。在她離開的時候我特意注意了一下時間。”新月看了一眼手機接著解釋說,“從我家到這裏大約需要十分鍾。而我收到管家的來電大約是十一點三分。如果管家是發現屍體之後立刻打來的電話,那麼爸爸可能在十一點鍾之前就被殺死了。而我根本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從家趕到這裏,更不用說……再說了在現場不是發現了一支口紅嗎,那麼凶手應該是女人嘍。怎麼能懷疑到我的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