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教師授課的原則(1 / 2)

教師必須謹記以下原則:教育的關鍵不在於傳授給孩子關於物體屬性的知識,訓練孩子正確地使用工具,而是將大部分的主動性交給兒童。

要為這種特殊的教育做好準備,教師必須謹記以下原則:教育的關鍵不在於傳授給孩子關於物體屬性的知識,比如通過各種物體來展示大小、形狀、顏色;訓練孩子正確地使用工具也不是教學的目的所在,那會使得我們的工具與福祿貝爾的其他工具毫無二致。而且這樣的話就需要教師不斷地操作工具來提供信息,並且糾正兒童的每一個錯誤,直到他們掌握為止。

總而言之,我們的工具並不是一種提供給“積極主動”的教師以促進他們的“教學”的新方法。

我們的教育,在教學方法上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迄今為止,“主動”

一直作為教師的一種特別技能而存在,但蒙台梭利教育法則將大部分的主動性交給了兒童。

教育工作分別由教師和環境來共同完成。就教學而言,它是由教師和許多不同的工具組合而成的複雜體係——教師和工具共同促進兒童的教育。

蒙台梭利教育法與舊體製中所謂的“經驗課”的根本區別在於,這些工具不是用於幫助教師的,而是用於幫助兒童的——他們挑選自己想用的工具,根據自己的需求、意願和獨特興趣來操作。這樣,這些工具就是幫助孩子成長的工具。

教學最重要的載體是這些工具本身,而不是教師的授課。由兒童來使用這些工具,主動性在兒童手中,而不是教師手中。

盡管如此,教師需要發揮許多作用且難度更大。我們並不完全排除教師的協作,但這種配合需要更加慎重、弱化和多樣化。教師不必運用言語,無須耗費太多精力,也不必過於嚴苛,但是,教師必須能夠審慎地觀察,視兒童的需要而講解或沉默,靠近或遠離,以幫助他們。教師必須心思機敏,這是其他教育體係至今尚未要求的內容。教師的心思機敏體現為沉穩、耐心、仁愛與謙遜。不是言語,而是品行,才是教師最重要的資質。

簡言之,教師在學校裏的主要職責可以描述如下:應當闡明如何使用工具。教師是工具,即那些器材與兒童之間的重要媒介。這是一項簡單而實在的職責,但這比普通學校教師的職責更加精細,因為他們的工具隻是單純地幫助兒童理解教師的想法。教師必須把自己的思想傳遞給兒童,而兒童則有義務接受這些思想。

在我們的學校中,教師要做的,就是向兒童解釋兒童要做的主動、持續的工作,同時促進他們的工作,即他們自己挑選物品並動手操作的工作。這就好比體育館裏既需要教師,也需要器械一樣——指導老師要給學生演示如何使用雙杠和秋千,怎樣舉重,等等。但學生們要自己來使用這些器械,才能增強他們的力量、敏捷度,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在肌肉鍛煉中得以增長的品質。

體育教師不是一個講授者,而是一個指導者。就如同體育教師永遠無法通過講授體育理論,讓任何一個學生的體能得到增強一樣。同樣道理,普通學校也因此在培養兒童的品行與性格上失敗得一塌糊塗。相反,在我們的學校,教師嚴格約束自己,隻給兒童做指導,因而給他們提供了一個腦力鍛煉的“體育館”。兒童的力量增強了,展現出獨特的性格,他們遵守紀律、心理健康,而這正是心智自由帶來的美好成果。

教師必須承擔兩方麵的研究:對於將要開展的工作和工具的功能,他們必須要有充分的了解。這些工具也就是兒童發展的途徑。理論上,要培養這樣的教師難度很大。他們必須塑造自己,學習如何觀察,如何保持鎮靜、耐心、謙遜,怎樣控製自己的衝動行為,怎樣按照要求敏銳地完成他們不同尋常的任務。他們更需要一座“精神體育館”,而不隻是一本鍛煉智力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