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14 家務勞動不是孩子受累的苦差事——別從不讓孩子做家務(2 / 2)

其實,孩子在做家務的過程中還可以豐富生活知識,發展智力,增強自信。孩子在勞動中直接動手,直接接觸各種事物,積累生活知識,還能彌補讀書生活的不足。

俗話說:“心靈手巧”,孩子經常動手,不僅使手部活動變得靈巧,而且還能促進大腦中樞神經的發展,孩子會變得更聰明,動作更協調,動手能力更強。

那麼,家長們怎樣才能培養孩子做家務的習慣呢?我們不妨從以下方法做起:

第一,從小抓起,越早越好。馬克思認為,在合理的情況下,每個兒童從9歲起都應參加生產勞動。一般來說,從3歲開始,父母就應對孩子進行勞動教育和引導。比如,孩子們喜歡和媽媽一起活動,媽媽洗菜時可以讓他拿拿凳子,洗衣時可以讓他拿拿洗衣粉、肥皂盒什麼的。等孩子長大一些後,可以讓他自己掃掃地,抹抹桌子等。

第二,適當增加家務勞動的趣味性、創造性和交流性。許多家務勞動都是單調、重複和機械的事情,孩子由於貪玩心理,很容易半途而廢,或堅持不久。所以,選擇些既有趣味又可培養勞動習慣的活很必要。所謂趣味性,就是把某些家務活變得符合孩子的年齡特征,變成一種類似遊戲的活動,使孩子有興趣把事情做完。就像父母在做飯時,可以讓孩子幫忙拿什麼東西,但孩子拿錯了,讓拿糖他卻拿來了鹽,你可以和孩子開玩笑說:“你吃過‘鹽醋鯉魚’嗎?你這助手太不負責任了,淨是陷害大廚呢!你被炒掉了”。所謂創造性,就是讓孩子在家務勞動中搞小發明、找小竅門,使孩子努力去觀察發現一些活動中的規律,找到最佳方法或改革工具,達到簡便、實用、快速、高效的目的。所謂交流性,就是要不斷地同孩子在勞動中交流感受,溝通情感,把從事家務勞動的過程作為了解孩子的過程。

第三,對孩子完成任務進行表揚。在孩子幹完家務活時,家長應給予適當的表揚,但不能給報酬。不能以給孩子買什麼東西以及父母替孩子做些什麼作為孩子勞動的交換條件。在家務勞動中,把勞動成果同獎勵聯係起來,不但會使孩子對獎勵產生不正確的認識,而且會使孩子隻為了獎勵來幹家務活,一旦不獎勵時,他們也就不會幹了。就算給孩子買東西,你也要選對時機,要讓孩子明白你給予他的獎勵,不是因為他幹了活就應該得到獎勵,而是因為父母愛孩子,孩子有進步了,應該獎勵。比如,孩子幹完家務活,父母不要急著給孩子說:“今天自己洗衣服了,明天爸爸獎給你一個玩具車。”恰當的表揚一下就行了,就算第二天你買了一個禮物給孩子,也要和孩子說他進步了,鼓勵一下,使其以後要再接再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