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與小叔子的“房事”(1 / 2)

家庭圈

文/琴台

林陽要結婚了。

婆婆通報這個消息時,我還樂了半天,小叔子要結婚,當然是大喜事。作為嫂子,自然要義不容辭地擔起責任。一抬頭,卻看見婆婆和林夕正麵麵相覷,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怎麼了這是?

婆婆艱難開口:“小顏提了要求,結婚,必須有婚房。”“要婚房?租一套就是了。”婆婆尷尬地說,“小顏要的是自己的房子。”

自己的房子?我一下子跳起來,現在房子多貴啊。“其實,她的要求也不高。”婆婆環視了一下我的房子,又囁嚅著來了一句:“像這套房子這麼大就行。”我和林夕的房子雖然隻有60平米左右,但在市中心,每平米都過萬了。林夕頭垂得低低的,我心裏閃過一個不好的念頭,莫非,他答應要出錢給小叔子買房了……

“我們的錢都給爸治病用了,也沒有多餘的能力幫林陽啊。”不等婆婆開口,我來了個先發製人。婆婆歎一口氣:“我知道你們沒錢,唉,如果不是你爸的病……”林夕輕輕一句話晴天霹靂般在耳邊響起:“媽的意思是,咱們能不能暫時把房子讓給林陽,等他結完婚,咱們再搬回來。”

我差點兒跳起來,什麼叫“暫時借”,分明是緩兵之計,林陽婚後賴在這裏再也不走怎麼辦?

本來,公婆開著一家小超市,每年都有十幾萬的進賬。誰想天有不測風雲,公公突然查出肺癌,婆婆拿出了家裏的所有積蓄,這還不夠,我和林夕又湊了十幾萬,但終沒能留得住公公。

公公去世後,小超市低價轉讓了出去。婆婆的唯一收入就剩下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這樣一想,我又有點兒怪林陽,他都不體諒媽的艱難。“他又能怎麼辦?要知道,小顏是有對比的,憑什麼咱們結婚時有婚房,到了她這裏就一窮二白?”“誰讓她沒趕上好時候。”“你還別這麼說,房產證上寫的是媽的名字,房子說到底還是老人的財產。”林夕一句話提醒了我,房產證上還寫著婆婆的名字。

林夕極力遊說:“要我說,咱還是趁早高風亮節一點兒,主動搬出去。”“搬出去?沒門。”拋下這話,便氣呼呼地睡覺去了。

為了讓婆婆知道我的決心,第二天在餐桌上,我鄭重地宣布:“如果要我從這套房子搬出去,條件就一個,離婚。”林夕狠狠瞪了我一眼。

出差一周,和林夕在電話裏吵了好多次,回來時我負氣沒通知他。打開門,整個人赫然愣住,家已經麵目全非了。空蕩蕩的房間裏站著幾個裝修工,林陽站在玄關那裏,看到我,笑著奔過來:“嫂子,你回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