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先斬後奏,趁我不在竟然讓出了房子!我氣急敗壞,二話不說拉他去民政局辦離婚,林夕盡力哀求未果,就搬來我爸媽救場。卻沒想,爸媽還替女婿說話:“別胡鬧了,不把房借出去你讓他咋辦。”“我管他咋辦,反正沒了房子,我就和他離婚。”“胡說,好好的提什麼離婚,我問你,要是沒房子,難道你就不嫁給林夕了嗎?”
如果當初林夕沒房子,我當然不會像小顏那樣,硬逼著心愛的男人去買房,但現實是,我們結婚時林夕有房,所以,這個假設根本不成立。
轉眼,林陽的婚期到了。我黑著臉參加了婚禮。新人敬酒時,婆婆做了一個讓我愕然的動作,她一把將我拉到自己身邊,說:“這杯酒應該敬給你大嫂,如果不是她主動將自己房子讓出來,你們哪裏會有新房結婚。”喧嘩的現場驟然安靜下來,然後是雷鳴般的掌聲,我五味雜陳地喝下了小叔子夫妻倆敬的那杯酒。
婚宴結束了,林夕掏心掏肺地和我說了實話。我出差後,婆婆因為房子問題急得血壓上升,他實在無路可走才出此下策:“我知道咱們付出的代價有多大,可相對於親情來說,我覺得房子沒那麼金貴,再者,我知道你有多善良,所以才鬥膽……”高帽子加甜言蜜語,可我還就真的吃他這一套。
回到家,婆婆就拿出一個存折,看到那上麵的錢數,我嚇了一跳,婆婆哪裏來的30萬元。婆婆一開口,我心酸不已。婆婆竟然賣掉了她在老家的房。林陽的表態也出乎我的意料,他主動提出過完蜜月就從那套房子裏搬出來。林夕一激動,大哥的風範又上來了:“搬什麼搬,那套房子就留給你吧,我和你嫂子正準備買套大點兒的房子呢。”
是啊,房子都裝修成那樣了,我們還怎麼回去。而且,婚禮上婆婆已經當眾表揚了我這個大嫂的高風亮節,再和小叔子爭房子,豈不自損顏麵。不久,我和林夕去看房。他選了一套50平米的小戶型,我則極力要買80平米的兩居室。
“咱們的錢不夠,幹嗎撐這場麵?”我瞥他一眼:“這段時間以來,一想到婆婆一個人在老家租房住我就好難過,所以哪怕多貸點兒款,也要買兩居室,這樣,婆婆以後就可以跟著我們生活了。”聽了我的話,林夕恍然大悟,一把抱住了我。
林陽兩口子的表現也不錯,知道我們要買房,小顏極力塞給我一張銀行卡,那上麵是她陪嫁的五萬元:“嫂子,我們就這麼多,你別嫌少。”錢雖然不多,但這份心意,很貴重。用我媽的話說,這就是人心換人心,四兩換半斤。我也相信,有了兄弟間的和睦友愛,以後我們有的是好日子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