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性評價促進寫作創新的實踐探究
作文教學與研究
作者:陳小燕
摘 要: 要樹立學生寫作的信心,調動學生寫作的積極性,改變當前作文教學的尷尬境地,必須通過改變作文教學評價的方式實現。由教師評價的單一方式應該轉變為有學生參與的評價方式,轉變為發揮學生主體性的評價方式,而表現性評價可以實現這個目標。通過表現性評價的實踐應用,可以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提高學生在寫作思路、材料組織、語言和寫作風格等方麵的創新能力。
關鍵詞: 表現性評價 寫作創新 實施步驟 實踐效果
一、當前寫作教學存在的問題
教學中常有這樣的情況,學生看到一個作文題,往往囿於習慣性思維方式,寫作思路狹隘,沒有新意,從而害怕寫作。話題是“母愛”,隻會寫母親送孩子上醫院,或者媽媽下雨天給我送雨傘;話題是“幫助”,隻會寫公交車上讓座,好朋友之間一塊橡皮分成兩半,一人一半,再也想不出還有什麼可寫的。每一次寫作練習,都成了不受歡迎的強製行為。這種消極的思維模式嚴重束縛人的獨創性,以致不能看到事物的另一麵,人雲亦雲,寫出的文章缺少個性,缺少新意。
筆者認為,要樹立學生寫作的信心,調動學生寫作的積極性,改變當前作文教學的尷尬境地,讓學生喜歡上寫作,體驗寫作的成功,必須通過改變作文教學評價的方式實現。作文教學評價應該改變原來的單一由教師評價的方式,轉變為由學生參與到評價中,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對此,筆者認為通過教學過程中表現性評價的實踐,可以初步實現上述目標。下麵筆者從表現性評價的特點、表現性評價在作文教學中的實踐步驟,以及表現性評價實踐效果幾個方麵加以闡述。
二、表現性評價的特點
表現性評價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當前較多的人認可的定義是美國國會技術評價辦公室1992年提出的一個描述性的定義:要求學生創造出答案或產品以展示其知識或技能的測驗。表現性評價就是讓學生參與一些活動,要求他們實際表現出某種特定的表現性技能,或者創建出某種特定標準的成果或作品。簡單來說,就是教師在學生進行具體操作時直接觀察並評價學生的表現。
(一)提高學生學習動機,體現評價主體性。
任何形式的、任何時間進行的課堂評價,都應該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動機,以促進他們進步。因此,評價的真正主體,應該是學生。學生才是自己在學業上成功的最重要的決策者。表現性評價的主體是學生,這種評價方式不僅僅把學生作為被評價的對象,更把學生納入這個關係到他們學業成就的過程中,讓評價真正成為自己進步和發展的動力和契機。
(二)製定評價目標,激發學習動機。
表現性評價中,教師的角色發生了變化,教師成了評價的輔助者。老師在表現性評價中要做的,不是給出一個量化的分數,而是幫助學生理解學習目標,進行自我評價;幫助學生探討自我發展的過程,或者製訂下一步計劃;幫助學生相信,在學業上獲得成功是可能的,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能激發學生學習的動機,使學生學習的效率最高。
(三)依據表現性任務,進行創新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的過程是一個學生完成表現性任務的過程。學生在完成表現性任務的情景中,進行觀察和判斷,搜集信息,並總結規律,提煉評價標準。學生參與這些活動,在個人練習、小組活動或者班級交流的情景中完成評價。因此,在評價過程的任何一個情景中,都能給學生發展創新思維的提供平台,都可以看到學生全新的表現、個性的凸顯和創新的生成。
(四)融合學生表現,進行綜合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和其他大規模的標準化測驗不同的地方,就在於更能凸顯評價功能的綜合性。學生參與到評價中,培養各種能力,比如合作的能力、表達的能力、歸納分析的能力、評價的能力、溝通的能力、自我激勵的能力、目標管理的能力等。表現性評價的使用者可以確定一個評價目標,也可以選擇幾個目標綜合進行評價。這是表現性評價的前景和潛力在課堂評價中能夠發揮更充分的原因。
總而言之,基於以上特點,在作文教學中應用表現性評價,有利於學生發揮學習的積極性,有助於學生在實踐中學會寫作,也有助於學生寫作創新能力的形成。這些優點,正好滿足了作文教學的需要,因此可以在作文教學中嚐試應用。
三、表現性評價在作文教學中的實施步驟
在作文教學中,可以用以下步驟來應用表現性評價。
(一)從“泛作文”中激發寫作的自信。
筆者認為作文教學不應該隻停留在狹義的寫作層麵,而應該更廣泛地創設練習“說作文”或“寫作文”的機會。比如發表自己的觀點、做一次簡短的發言、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做的陳述或者辯論、整理記錄別人的發言等,都可以視為寫作訓練。與正式作文相比,這些活動更能吸引學生參與,同時也是較低要求的“說作”的練習機會,更容易培養學生的自信。我們可以把這樣的隱形的“作文”練習,稱之為是“泛作文”。隻要學生參與這樣的“泛作文”活動,就能在老師的鼓勵中、同伴的肯定中體驗到成功的快樂,也就能增強自信心,激發寫作熱情。在“泛作文”實踐操作階段,教師首先要做好以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