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父親與我 第十六章台灣:瞬時的樂園(民國三十四至三十七年)
新歸宿、新希望的破滅
我離開重慶去叔父那裏,心裏非常難過,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我們一共四個人,共乘一輛吉普車,護送我的上校軍官非常慈祥可親,大家對我都很好。每天都有好東西吃,我漸漸安定下來,對路上的一切都很好奇。車子開了好幾天,當我們到達廣東韶關叔父的團部時,我已累得快睜不開眼睛了。不過我還記得叫叔父“爸爸”時,他聽了好像很開心。
我對叔父第一個印象是:皮膚比父親黑,眼睛很大,頭發很短。叔父對他的副官說:“現在要離開團部太晚了,今晚元玉可以跟我睡。”顯然叔父平常住在團部。護送我的軍官說:“報告團長,這可能不太好。小妹妺頭上好像有虱子。”當晚,我睡在團部的一張行軍床上。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送去四五裏外的眷屬區。當我到達叔父家時,嬸母昌克明已站在門口迎接我,她的個子很高,看起來有點嚴肅,穿著很時髦。她很興奮地拉著我進門,在旁邊的弟弟元正則有點無精打釆,對我不太有興趣。有好些太太們都圍著來看團長的新女兒。她們歡迎我的微笑,很快就換成耳語,因為我實在需要洗個熱水澡,好好地洗幹淨。一大盆熱水馬上就擺到房間裏來。嬸母把我的毛衣褲脫下時,太太們都大吃一驚,我完全沒有穿內衣褲!看見她們吃驚的樣子,我覺得很丟臉,很不好意思。很快地,我的頭發被刷洗幹淨,虱子也除去了,我還有了好多件內衣褲和漂亮的衣服。
鄧文儀三女鄧元玉、弟妹鄧昌克明及侄鄧元正,民國三十五年於廣東。
這一次,我有個很好的開始,可是馬上又遇到了麻煩。小我一歲的弟弟元正被嬸母寵壞了,他一直是大家注意的焦點,所以很氣憤我的闖入。一開始,他就存心嘲弄我,凶惡地對我吼叫:“回去!回去!我們不要你在這裏!”
我嚇得哭了起來,恐慌地想到自己走投無路,無家可歸。“我能回到哪裏去?他們真不要我的話,那我該怎麼辦?”我開始自怨自艾,覺得自己實在是壞得一無可取,毫無價值,所以大家才都不要我,更別是說疼愛我。漸漸地,我發現弟弟對用人們也很凶暴,大家私下叫他“鬼不沾”。他會無緣無故、不聲不響地掐我、踢我,我光火了,就打回去。嬸母看到了,就說我淘氣、搗亂,總是護著他,罵我不該欺負弟弟。她認為弟弟不會惹是生非、做任何壞事。我發現,雖然嬸母在那些軍官太太們前顯得很快樂、充滿愛心,但她不可能真正愛護我,我隻會給她增添煩惱,讓她頭痛。我剛到韶關時的美夢逐漸破滅,甚至演變成噩夢!
在憂患中遷居長沙
嬸母有一個很嚴重的困擾:叔父很少在家,她的朋友們一直告訴她,叔父在外麵搞女人,而她對這事一點辦法也沒有。我還記得在重慶時,有個年輕的女人跑到父親家裏來大吵大鬧,說她是叔父在重慶時的姨太太,叔父到廣東後就把她遺棄了。現在,她家裏的人也不要她了,她沒辦法過日子,要鄧家人給她賠償費,救濟她。繼母給了她一點錢,然後叫用人把她打發走了。
嬸母很不快樂,經常心緒不定,很容易發怒。她是個很沮喪、脾氣又壞的人,對自己很沒有自信,缺乏安全感。有一天,我們參加叔父的副團長娶姨太太的喜宴。比副團長年紀大許多的舊式原配夫人在強顏歡笑地招呼客人。我看得出嬸母很同情那位副團長的原配夫人,正是感受到彼此類似的悲劇身世,覺得自己可能會有相同的遭遇。嬸母的主要顧慮和悲哀就是她不能生育。為此,她一直心神不定,擔心有朝一日被拋棄而煩躁難安。很不幸的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和氣氛中,我成了嬸母宣泄憤懣、煩躁的出氣筒!
叔父隨著部隊調來調去,也就更少回家了。嬸母在湖南省會長沙買了一幢很漂亮的樓房,有一天,她告訴大家,我們要搬去長沙的新房子住。在旅途的火車上,我開始暈車,忍不住從上鋪嘔吐下來,嬸母氣得把我揪下來,左打右打。別的旅客看不下去,抱不平地說:“別打了,她又不是故意的,她隻是個小孩子!”因為沉溺在自己的痛苦、不安和煩躁裏,嬸母自然沒耐心對待一個在火車廂裏從上鋪往下吐的小女孩。
我們終於到了長沙的新家,這是個寬大的兩層洋房。樓上、樓下同樣格式,兩邊各有兩間大房間,中間是客廳和飯廳;主樓後麵一邊是浴室、廁所等,另一邊是水井和取水的水桶和滑輪架子;再後麵是廚房和用人、衛士等的住房。主樓前麵有個停車間和一座不小的院子,四周圍牆也很高。不久後,我們還有電燈,在當時可是很新奇、稀有的時髦東西。
一鳴驚人,自得其樂
不過長沙的新居並沒改善我的命運,嬸母打我成了家常便飯,隨便我做了什麼小錯事,或跟弟弟吵鬧,都少不了挨一頓好打。終於在一個冬天傍晚的一場打罵中,我爆發、反抗了!我跑到樓梯口,脫了衣服,丟給嬸母,憤怒地對她大聲吼道:“你憑什麼整天打我?我不要你的衣服!你要再打我的話,我就逃跑,我出了事,你得跟我的兩個爸爸交代!”我完全沒料到這場爆發竟震懾、嚇到了嬸母,以後她改變對待我的方式,那就是冷漠、冷淡,不再理會我,但也不再打我了。我驚訝地感覺到自己的怒火竟然有如此的威力!嬸母繼續讓我上學,供我好東西吃、好衣服穿,嬸母還給我和弟弟吃維他命、魚肝油、煎豬肝片等營養食品。不過有一點我很清楚,她並不愛我。
鄧文儀侄元正、三女元玉、弟妹鄧昌克明,民國三十四年於長沙。
過年的時候,家裏來了好多親戚,弟弟和我跟嬸母同睡在一個房間。有一天晚上,我帶了些糖果上床偷偷地吃。在靜夜裏,咬糖果的聲音很響,當然又被大罵一陣。過年,大家用錢小賭博,我從來沒看過這麼多錢,就偷偷拿了一張大鈔,藏到口袋裏。賭完,嬸母發現少了一張大鈔,猜到是我拿的,堅持要大家找找。我嚇慌了!利用大家找錢的時候,假裝在地上找到了,還給嬸母。但是這種小聰明是瞞不了大人的,結果還是被罵了一頓。現在回想起來,我做的這些怪事,大概是因為多年來的物質和感情的欠缺和匱乏,加上沒有得到父母愛護,因而表現出來的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