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唐代林業保護
宏觀經濟
作者:方亞麗
【摘要】 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鼎盛時期,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高度發達,是一個較具代表性的朝代。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唐代的林業的保護情況究竟是怎樣的呢?本文以唐代的林業保護為研究對象,闡述了唐代的森林分布情況,以及當時是如何運用法律製度等手段對林業進行保護的,並進一步就其局限性進行了簡要分析。
【關鍵詞】 唐代 林業 保護
關於唐代林業的保護問題,前人是有一些研究的,如劉華先生在《我國唐代環境保護情況述論》一文中談及到了中國唐代環境保護、植樹造林活動,隻是簡單的提及,未做具體深入的論述;周景勇、嚴耕兩位學者的《論唐代帝王詔書中的生態意識》一文,對詔書中的生態意識做了詳細分析,給了我們意識形態方麵的認識;乜小紅教授在她的《唐五代對野生動物的保護與對生態平衡的認識》一文中,也有提及林業保護方麵的政策法令及當時的保護意識,但是其側重點在保護野生動物方麵;另外,福建師範大學的劉錫濤先生對林業保護問題也有一係列的研究,其《唐代林業職官和護林詔令及造林活動》一文中,介紹了唐代時期林業的職官製度、護林詔令及造林活動,提供了大量的唐代林業保護方麵的資料。不過,總的來看對唐代林業保護的研究還是比較零散的,缺乏係統性的深入研究。
一、唐代的林業狀況
1、唐代的森林分布情況
中國曆史上曾經是一個多林的國家。在唐代,我國仍然是一個森林密布,木材和林副產品十分豐富的國家。據有關學者統計,唐代時期全國的森林覆蓋率達到33%~37%,處於比較好的環境質量狀況下。這一時期的森林資源主要分布在我國的東部和南部地區,尤其集中在東北的平原、山地,華北深山區,黃河流域的深山區,運河兩岸,西南地區及長江以南的廣大地區。我國森林的分布存在著嚴重的地區不均衡性,即東多西少,南多北少。劉錫濤先生初步估計,我國長江及其以南地區森林覆蓋率為50%左右,西部和北部地區森林覆蓋率僅有15%左右。黃河流域森林覆蓋率僅僅為32%,森林主要分布在深山區。我國森林更多的則是分布在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南州“山多楠木,堪為大船”,當時的嘉陵江上遊和今天重慶綦江一帶經常有大象、野牛成群出沒,而在今雲南宣威、嵩明到建水一線也是野獸眾多,由此可見當時周圍的森林之茂密。
2、林業的貢獻
盡管當時的人們還沒有或沒有完全意識到林業對生態環境的重要意義,但是,縱觀當時曆史背景不難發現,林業對於當時人們的生活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生活用林(燒炭、樵采)、手工業用林、建築用林(土木取材)、統治者遊獵用林、戰爭用林等。
唐代家庭手工業以紡織業為主,曆代王朝都重視“勸課農桑”,據記載“戶內永業田,每畝課植桑五十根以上,榆、棗十根以上。土地不宜者,任依鄉法”。政府通過法律規定在田間種植不同的樹種,這有利於改善農田周圍的環境,防止農田的水土流失。獨立於農業之外的手工業,如煮鹽、鑄錢、造船等在當時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有很大比重,其生產是對自然物的加工,因而與森林資源的豐貧有直接而重大的關係。煮鹽要用火煮,“其下列灶燃薪”,“其”在這裏指的是煮鹽用的鍋盆等,當時的能源主要是木柴。唐代南方海鹽產量一躍而居全國之首,成為產鹽重地,除了已有先進工藝外,還與南方森林資源豐饒,能提供充足的能源也有極大的關係。鑄錢須對銅礦石煉鑄,整個工藝過程都要加熱處理,在煤炭和石油產品尚未普遍作為熱能源的時代,主要依靠的就是伐薪燒炭。據記載,從采銅礦到煉成生銅,要用相當數量柴薪連燒二十餘個日夜,故得銅甚艱。由此可見,鑄錢也是離不開林業材料的供應的。還有唐代迅速發展的瓷窯,其燒製也主要是以木柴、木炭為燃料的。而造船,其直接材料就是木材。大運河暢通,木船成了當時最經濟便利的有效交通工具,從劉晏起,唐廷為適應運河各段水力大小而製造的各具特殊結構的漕船,全在揚子縣十個官營船場製造。南方各地無不通水,民間“舟船之盛,盡於江西,編蒲為帆,大者或數十幅”。往來江淮間的俞大娘航船,載運量在萬石以上,養生送死嫁娶都在船上。貞觀時唐朝與高麗的戰爭所用的上千艘船,都是消耗大量的木材製成的。可見,造船行業也需要豐富的森林資源。唐代每年的柴薪消耗也是十分驚人的。以長安城為例,據統計,長安城一年的柴薪消耗量為30餘萬噸。
唐代統治者為了追求窮奢極欲的生活,多次大興土木,修建大型豪華的宮殿、陵寢、園林、壇廟、亭台樓閣等,采伐了許多附近及深山地區的林木。如貞觀八年(634),“冬十月,營大明宮”,據《唐兩京城坊考》載,大明宮中有26門,40殿,7閣,10院及樓台堂觀亭無數等。開元二年(714)修建興慶宮,宮內建有許多殿台樓閣。貞觀十八年與天寶六載在驪山下建造華清宮,貞觀二十一年(647)四月,“命修終南山太和廢宮為翠微宮”,永淳元年(682)二月,“作萬泉宮於藍田”,七月,“作奉天宮於嵩山南”等等,這些宮殿的建設消耗了大量的林木。另外,還修建了許多寺觀,如貞觀二十二年十二月,“太子為文德皇後作大慈恩寺成”。景雲二年(711),為金仙、玉真二公主造觀等等,在沒有鋼筋和水泥的唐代,林木無疑是當時大規模宮城房屋建設與修繕的主要原材料。
有唐以來,戰爭頻繁。從建唐到全國的統一,戰爭不斷,隨後又有平定高昌,抗擊東、西突厥,兩次征伐高麗等係列戰事發生。安史之亂後更是戰火不斷,藩鎮叛亂,農民起義。交戰的雙方為了贏得戰爭的勝利,不但要利用木材準備大量的軍用物質,如攻城的梯子、渡河的橋船、射擊的弓箭等,而且所到之處,均以焚燒林木為炊;同時由於戰術上的需要,常以森林等障礙物做掩護和進攻;更有采取火攻戰術、焚毀林木或林產品。所以林木為戰爭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天寶十四載(755年)十二月,“安祿山自靈昌渡河,以絙約敗船及草木橫絕河流,一夕,冰合如浮梁,遂陷靈昌郡。”黃巢起義軍從廣州北還時,“自桂州編大筏數十,乘暴水沿湘江而下”……由此可見,當時林木在戰爭中確實充當著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