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動因分析(1 / 3)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動因分析

宏觀經濟

作者:唐文

【摘要】 本文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分析了中國轉軌經濟製度下,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動因,在此基礎上,提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完善途徑。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 利益相關者 社會責任戰略

一、引言

現代企業是市場經濟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社會中擁有巨大的影響力,企業恰當地履行其社會責任對於整體經濟運行與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美國是企業社會責任的發起國,其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基於其完全自由市場經濟製度的背景,跨國公司、大型企業以及大型銀行和金融機構在企業社會責任形成和推動機製發揮主導作用。中國轉軌經濟製度環境下,我國社會發展程度、文化和社會背景的差異,使得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形成和推動機製具有自身的特點。

二、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概念就像一把“大傘”,裝進了各類思想、概念、技術與爭論,至今並沒有形成一個明確的和可被廣泛接受的定義。

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由美國學者鮑恩首次明確提出。1953年,他將商人社會責任定義為商人以社會目標和價值觀念為基礎所進行的決策和製定生產經營規則的義務。

Davis(1960)對Bowen的定義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他指出商人社會責任是商人出於非直接經濟性和技術性的目的而實施的有利於社會的決策和行為。並提出了“責任鐵律”原則,即“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與企業的社會權利相稱”,企業的權利越大,企業所必須肩負的社會責任就越多。

20世紀90年代後期,國外很多研究企業社會責任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學者在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中引入利益相關者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為分析企業社會責任的動力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持。

基於利益相關者理論,企業社會責任可定義為: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承擔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消費者、社區和環境的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必須超越把利潤作為唯一目標的傳統理念,強調要在生產過程中對人的價值的關注,強調對環境、消費者、對社會的貢獻。

三、企業社會責任的動力

中國轉軌經濟製度下,我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隻有二三十年的時間,尤其是許多大型國有企業由計劃經濟下“企業辦社會”的狀態,轉變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律主體,剛剛放下醫療、養老、義務教育等“社會包袱”,就讓他們接受西方國家學者提出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思想,主動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是不切實際的。企業社會責任在中國的發展經曆了一個由外而內的過程。

1、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推動

20世紀8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運動開始在歐美發達國家興起,涉及環保、勞工和人權等方麵的內容,促使消費者的關注點由單一關心產品質量轉向關心產品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和勞動保障等多個方麵。迫於壓力和自身的發展需要,很多歐美跨國公司紛紛製定對社會作出必要承諾的責任守則。

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逐漸成為“世界工廠”。隨著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企業或機構,企業社會責任也隨之進入中國。1993年11月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事故成為影響跨國公司在中國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標誌性事件。海外的勞工組織對於外資企業在中國違反勞工標準的行為進行了強烈的批評,並成立了“玩具安全生產聯絡會”,以促進勞工標準在這些企業的實施。跨國公司也紛紛在中國啟動“工廠守則”運動,針對中國的勞工問題,製定了專門的“工廠守則”,對於公司的中國供應商和分包商實施以勞工標準檢查為內容的社會責任運動。中國沿海地區數千家作為跨國公司供貨商的企業,已經接受過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