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研究綜述(1 / 3)

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研究綜述

理論探索

作者:劉浪

【摘要】 碳排放信息披露作為溝通企業和利益相關者的重要橋梁,受到的關注越來越多。本文通過搜集、整理國內外碳排放信息披露研究文獻,發現國外對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披露框架、影響因素、披露價值以及現狀分析等方麵。而國內仍處於對國際碳排放信息披露現狀的介紹與借鑒的規範研究階段,研究成果相對較少。

【關鍵詞】 碳排放 信息披露 研究綜述

一、引言

麵臨全球變暖等日益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傳統的工業化經濟增長模式已步入瓶頸不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實現綠色GDP增長成為共識。同時,碳排放會計也應運而生,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1992年地球峰會的舉辦、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簽訂以及2012年多哈氣候大會的召開,促使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不斷增強。為了標準化信息披露並督促企業承擔更大的會計責任和環境責任,利益相關者對企業披露更綜合的包含碳排放信息在內的環境信息的要求愈加強烈。

碳排放信息披露作為溝通企業和利益相關者的重要橋梁,現已是世界性的會計管理活動。廣泛意義而言,碳排放信息披露屬於社會責任會計與環境會計的研究領域,其內容龐雜而新穎,涉及多門學科的知識,既包括財務會計等經濟類學科和環境科學等自然學科理論,也涵蓋法學、倫理學等社會學科知識。由於受碳排放的難以計量性與不確定性等因素影響,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問題仍屬於會計界難題,取得的研究成果相對而言也是很有限的。本文力圖對碳排放信息披露的國內外研究現狀進行分析,為我國碳排放信息披露規範性文件的形成和披露框架的構建提供一些建議。

二、國外研究現狀述評

1、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

氣候風險披露倡議組織(CRDI)於2007年發布《關於披露氣候風險的全球框架》報告,氣候披露標準理事會(CDSB)則倡導建立一個係統披露氣候變化的報告體係。二者都要求企業披露碳排放量相關信息,但關注點主要集中在對氣候變化導致的風險進行風險分析。碳信息披露項目(CDP)作為目前國際上影響最為廣泛、體係最為成熟的碳信息組織,試圖將氣候變化的相關信息融入企業經營決策內容之中,為企業利益相關者提供一個相對較為完整的碳排放信息披露體係。披露恰當精準的碳排放信息直接關係到國際氣候問題的商洽、國際減排責任的界定以及碳交易市場的有效運行,為此,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發布了ISO 14064係列標準,為企業碳排放的定量分析和報告提供了指南。這些非政府組織強調自我監管與治理,在尚不存在統一強製性披露法規的現狀下,極大推動了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的發展。

2、碳排放信息披露影響因素

Matt Wegener(2010)在實證研究中運用二元回歸分析與跨部門分析方法證明了股東激進主義、法規風險以及低成本公開披露是企業披露碳信息的重要影響因素。Le Luo 等(2010)基於世界500強企業分析了經濟、監管、社會以及金融市場因素對企業自願披露碳信息的影響,發現經濟因素是最顯著的決定因素,其次社會或政治壓力也同樣起著重要的決定作用,而信息披露的主要動力則來自於政府機構和社會公眾的外在強製性披露壓力。而法律法規方麵的強製壓力與企業披露碳排放信息的程度成正相關(Martin Freedman等,2011)。此外,碳信息的披露水平和信息的可信度還受到ISO 14001認證係統、CDP報告以及GRI實施情況等外在因素的影響(Dhaliwal等人,2011)。Chris Ennis等人(2012)還以英國富時350指數成分股公司為樣本探討了碳信息披露與績效之間的關係。同時,還有諸多學者以CDP調查數據為樣本考察了企業規模與治理結構、前期披露、國際銷售等因素的影響。

3、碳排放信息披露價值

碳排放信息披露具有重要的市場價值信息,主要涉及碳排放績效、經營績效、企業價值、股票價格等。信息披露水平與資本成本存在負相關性,統一碳排放信息披露規範的缺失將導致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很難獲取決策有用信息(Doran等,2011)。尤其是在碳能源來源限製和各類低碳減排法規等碳約束環境下,企業麵臨的碳監管風險大小直接取決於企業的碳排放強度,而企業的碳管理績效事實上又具有極大的不可觀察性與預測性,導致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無法準確評估企業價值。這時,利益相關者就會積極關注企業的碳排放行為,並從各方麵向企業施壓,要求其披露溫室氣體等碳排放信息。關於碳排放信息披露與企業碳排放績效,Freedman(2010)、Chris Ennis(2012)等認為二者間並無明顯的內在關聯,當前披露的信息尚不能真正反映企業的碳排放管理業績水平。而碳排放水平與企業市場價值(或公司業績ROA)呈負相關關係(Matsumura等,2011),但與收入變化存在正相關性(Ella Mae 等,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