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比較
財會金融
作者:趙冠飛 楊衛
【摘要】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已成為現代企業的重要標誌,也因此帶來一些問題,如信息不對稱問題,具體表現為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上述問題影響著資本市場的正常發展、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也是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關注的焦點。會計信息披露從製度安排的角度消除或者消弱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一係列問題。因此對比國內外會計信息披露機製,有助於完善我國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促進金融市場有序快速發展。
【關鍵詞】 會計信息披露;信息質量
借助於國內經濟在2008年經濟危機中出色的表現,“中國概念股”風靡美國資本市場。然而自2010年,中國概念股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遭受眾多國外金融做空機構的狙擊,損失慘重。
通過觀察,我們發現其狙擊模式為:首先,做空機構對目標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缺陷提出指控,如隱瞞巨額債務、虛構交易等;其次,發布相關評估報告並建立空頭頭寸;然後,做空機構通過媒體甚至司法手段炒作,使股價走低,最後再買回股票平倉。
這固然是眾多在國外上市公司貿然做大財務數字,以達到籌資的目的,忽略了及時全麵披露企業相關信息所導致的結果。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我國公司自願披露信息意識不強,相關強製披露的要求不完善。
因此對比國內外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製度化差異,有助於提高我國的信息披露質量,促進資本市場有序快速發展。
一、在披露要求方麵的差異
(一)在強製披露問題方麵
美國與2002年頒布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改變了以往的公司治理規則、監管理念和商業道德準則,尤其對公司向SEC提交的定期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行嚴厲了規範。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標誌了美國新的資本監管時代的到來,信息披露也由原來的自願披露轉入強製披露階段。
強製性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是向企業外部的利益相關者定期發布財務報告。即企業向投資者或債權人提供反映企業在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特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具體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必要的附注。隨著2006年2月15日新會計準則的頒布,我國會計已經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進而實現了報表趨同。因此中美會計信息披露從披露形式上實現了一致性。
但要強調的是就獨立審計來說,對比美國的披露要求,我國尚有一定的差距。美國1933年頒布的《證券法》及1934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明確提出公司年度報告應經過獨立公共會計師鑒證。然而強製審計在我國1993年4月22日由國務院公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曾有明確的要求,但之後頒布實施的《公司法》和《證券法》中並未受到應有的關注。
(二)自願性信息披露
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於2010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將自願性信息披露定義為上市公司主動披露的未被公認會計準則和證券監管部門明確要求的基本的財務信息之外的信息。其目的是宣傳公司的投資潛力以吸引潛在的投資者,進而提高證券市場資源的配置效率以及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同時降低資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