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放手計——培養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1 / 3)

不要什麼都為孩子做好,家長應當試著放開手,讓孩子自主地去做,第一次也許做不好,但以後就會做得又快又好。千萬不要做包辦父母,放開手為孩子創造做事的機會和平台,孩子才能有自立能力,父母們也會少些麻煩。

1.別給孩子太多的嗬護

生活中,很多父母總喜歡給自己的孩子無微不至的嗬護,把孩子的事情都包辦下來,一一為孩子做好。這些父母似乎不知道,我們教育孩子的最終目標是要讓孩子能夠適應他自己未來的生活。因此,日常生活中應當教導他們學會獨立地生活,而不要總覺得他們這也不會那也不行。

7歲的天天要去參加學校組織的夏令營,天天非常興奮,在家裏又跳又叫,然而媽媽卻很擔心,她覺得這對天天來說太難了!才7歲的孩子就要離開家,在外麵和同學老師共同生活五天,孩子吃飯不習慣怎麼辦?孩子走不動怎麼辦?孩子生病了怎麼辦?媽媽給天天的班主任老師打了電話,再一次請她路上多照顧天天,又給天天準備了幾套衣服,連帽子、手套都帶上了,生怕晚上氣溫低凍壞孩子。除此之外,她又在天天的包裏塞了一些高級營養品,叮囑天天不要餓著自己。在天天臨出門時,媽媽又告訴天天要注意安全,要這樣、要那樣,一副沒完沒了的樣子,弄得天天都有些不耐煩了。天天走後,媽媽還坐在沙發上念叨著:“一個小孩子怎麼照顧自己啊!”結果兩天後,不放心的媽媽開著車追到夏令營去了……

天天的媽媽是個慈愛的好媽媽,但卻不是一個成功的媽媽,她過多的保護、過分的嗬護隻會阻礙孩子的發展,讓孩子無法自立自理。孩子終究要獨立生活的,為了讓孩子能順利地適應他未來的生活,父母們有必要運用一下放手計,大膽地讓孩子自己去照顧自己,不要讓他們永遠生活在父母的嗬護裏。

訓練孩子的獨立能力,我們當父母的人可以教導孩子從一些簡單的工作著手,例如早晨起床自己穿衣、刷牙,等等。這些不僅是日常生活的步驟而已,它更能訓練孩子自動地管理自己的行為,培養孩子的自立精神。

父母既要放手讓孩子自己走出去,又要保證我們的孩子能夠“安全出行”。一方麵需要父母對孩子進行嚴格的訓練,另一方麵卻不是“三分鍾熱情”能夠解決的。比如,培養孩子一些簡單的日常生活習慣,剛開始父母和孩子都會很熱心地按計劃實行,但是時間一久,一些父母就會又恢複原狀了,這種對孩子缺乏長久性和一貫性的培養,反而會在孩子的性格中留下很多負麵影響。

與父母過分的叮囑和過分的嗬護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是重視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發達國家中的父母們,在教孩子獨立自強這方麵所取得的成功,尤其值得我們好好地研究與借鑒。

舉例來說,在美國,家庭教育是以培養孩子富有獨立精神、能夠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人為出發點的。父母從孩子小時候就讓他們認識勞動的價值,讓孩子自己動手修理、裝配摩托車,到外邊參加勞動。即使是家庭富裕的孩子,也要自謀生路。美國的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賺!”鄉村家庭要孩子分擔家裏的割草、粉刷房屋、簡單木工修理等活計。此外,還要外出當雜工,出賣體力,如夏天替人修整草坪,冬天幫別人鏟雪,秋天幫人掃落葉等。在富足的瑞士,父母為了不讓孩子成為無能之輩,從小就著力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譬如,一個十六七歲的女孩子,從初中一畢業就去一家有教養的人家當一年左右的女傭人,上午勞動,下午上學。這樣做在中國父母看來似乎難以理解,但瑞士父母卻認為大有好處。這樣做一方麵可以鍛煉孩子的勞動能力,讓孩子尋求到獨立的謀生之道,另一方麵還有利於學習語言。因為瑞士有講德語的地區,也有講法語的地區,所以一種語言地區的姑娘通常到另外一種語言地區的人家當傭人。其中也有相當多的人還要到英國學習英語,辦法同樣是邊當傭人邊學習語言。等他們熟練掌握了三門語言後,就去公司、銀行或商店就職。長期依靠父母過寄生生活的人,被認為是沒有出息或可恥的。

德國父母對孩子從小就培養他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從不包辦代替。法律甚至還規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裏承擔一些義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打掃房間等。這樣做,不僅是為了培養孩子的勞動能力,也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社會義務感。而在日本,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給他們灌輸一種思想:“不給別人添麻煩。”並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全家人外出旅行,不論多麼小的孩子,都要無一例外地背一個小背包。父母說:“這是他們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來背。”而在中國卻常常是父母幫孩子背書包。上學以後,許多學生都要在課餘時間在外邊參加勞動掙錢。大學生中勤工儉學的現象非常普遍,就連有錢人家的子弟也不例外。他們靠在飯店端盤子、洗碗,在商店售貨,照顧老人,做家庭教師等掙得自己的學費。

比較一下天天媽媽“孩子太小,隻能由我照顧”的教育方式,不知中國父母做何感想呢?父母們都應該明白,你們是無法照顧孩子一輩子的。

一個真正疼愛孩子的母親應關注的是孩子將來是否能自己應付外麵的世界。將一個在慈母庇護下,毫無自我生存能力的青年推入未來的社會是最為殘忍的事,也是愛孩子的母親不忍看到的結局。想使孩子能成功地走入外麵的世界,必須從小開始培養自立與自信。如果我們替孩子做所有的事,便不能達到這一目的。在這樣的撫養下成長起來的青年,外表人高馬大,內心卻是畏畏縮縮,缺乏勇氣。這樣做使他喪失了自信和勇氣,也使他感到不安全,因為安全感是建立在能夠用自己的能力去對付處理問題的基礎上。我們這種自以為無私的行為,剝奪了孩子發展自己能力的權利,但這恰恰是孩子成長最珍貴的要素。

[放手計妙解]:但凡孩子能獨立完成的事就不要替他去做,就好像要讓孩子學會走路,你得先放開手一樣,當然,一旦決定“放手”了,就要堅持下去,不要看到孩子做不好事情就又去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