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中,母親不僅要當慈母,還要扮演賢妻的角色,與丈夫的關係要融洽、和睦,為孩子要營造一個自信而溫馨的家庭氛圍,這極有利於孩子自信性格的形成。
在家庭中,母親不僅是孩子的母親,也是丈夫的妻子。對孩子的教育,主要是通過母親的身份而得以進行的,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在孩子的眼中,稱職的妻子會與合格的媽媽一樣有威信,母親可以通過妻子的角色和與父親的關係間接地對孩子產生影響,以達到教育目的。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僅僅做一名好母親是不夠的,還要做一名好妻子。
作為母親,在扮演妻子的角色時能對孩子產生影響的重要因素,首先需要探討的是家庭關係的基礎——夫妻關係。誠然,即使是通過幸福的結婚生活而獲得了孩子的家庭,一旦夫妻之間缺乏愛情或者感情冷淡時,這種家庭氣氛不僅會影響孩子的性格,也會使母親自身對待孩子的態度發生變化。換言之,母親會把傾注給丈夫的愛情轉向給孩子,而且還會像愛丈夫那樣去愛孩子。作為一種補償,母親會通過愛孩子去滿足對丈夫的愛情的不滿。
由於這種愛不是來自父母的自然的愛,必定會出現偏頗,由此就表現出嬌慣、保護過度的態度,即溺愛的態度,單親家庭的問題是一個典型的特例。
由此可見,當夫妻之間的關係發生了裂痕時,就會對母親對待孩子的態度產生很大的影響。
因此說,夫妻之間的愛情對創造幸福家庭以及培養出具有情緒安定性格穩定的孩子是最為重要的。
作為母親,最重要的就是與父親的關係要融洽、和睦。
在家庭中,孩子最不願意看到的事就是父母之間發生衝突,如吵架等。
這樣孩子會感到恐懼和憂慮——感到恐懼是因為家庭受到了威脅,感到憂慮是因為他實際上是或自認為是家庭不和的原因。無論是否有道理,孩子都會這樣想,他們是家庭不和的根源。
況且孩子在父母的衝突中也不可能保持中立,他要麼站在父親一邊,要麼站在母親一邊。
其後果是他的性格發展會因此而受到危害。當男孩子站在父親的對立麵或女孩站在母親的對立麵的時候,孩子就將沒有合適的仿效對象。
這一點會在以下幾個方麵表現出來:
1.討厭仿效父親和母親的性格;
2.不願學習他們的道德觀念;
3.拒絕模仿他們的行為舉止。
在某些情況下,孩子還可能走向極端,在性別分辨上產生混亂:如果男孩拒絕站在母親一邊或女孩拒絕站在父親一邊,那麼,他們長大後可能對所有的異性產生懷疑和敵視。
家庭對於孩子,歸根到底是生活的基地,是獲得精神安定的場所,而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又會對孩子人格的形成產生有利的促進作用。
那麼,究竟什麼樣的環境才是能夠培養出最為理想的孩子性格的良好家庭環境呢?
一個能為所有家庭成員的個性發展和創造性的成長提供最廣闊的可能性的開放體係的家庭,可以稱之為和諧的家庭,創造出這種家庭氛圍的關鍵所在,就是父母之間的關係和父母的態度。
這樣的家庭在對孩子的態度上就能做到:在使孩子深信父母愛的基礎上,將父母對孩子的親切關懷與一定的行為規範要求適宜地結合起來。建立了這種良好的關係,父母就能夠在加深自己感情的基礎上更好地接納孩子,與孩子保持密切的聯係,並在規定的家庭行為規範的範圍內為孩子個性的發展提供廣闊的天地。
但首先必須承認,要在家庭內建立良好的家庭關係和溫馨的家庭氛圍遠不是簡單的事情,父母和諧的複雜性就在於有時隻要有一點小小的偏差,就會將問題像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多。
因此,家庭問題的線團是很難徹底解開的,作為一名母親,不僅要盡到做母親的職責,做一名孩子的好母親,也要從家庭關係的角度出發,去做一個好妻子,與丈夫的關係要融洽、和睦相處,即使有衝突也盡量避免在孩子麵前發生,用母親的溫情,對待孩子的愛;用妻子的溫情,對待丈夫的愛,來營造一個能夠促進孩子健康發展的樂觀、自信而溫馨的家庭氛圍!
營造一個樂觀、自信、溫馨的家庭環境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孩子的負責。所以,在非原則問題上互相理解謙讓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