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臨床護理問題及對策研究
創新論壇
作者:趙嵐
摘 要 2002 年 9 月 1 日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是我國規範醫療服務行業、妥善處理醫療事故、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的重要法規。麵對新的形勢、新的規劃,有必要重新審視護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問題,做好環節中的風險控製。本文從梳理骨科臨床護理的基本問題入手,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意見和建議,以期對我國骨科臨床護理工作的改進和提升,貢獻綿薄之力。
關鍵詞 骨科 臨床護理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R47 文獻標識碼:A
隨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頒布實施,護理人員麵臨的責任和風險逐漸增多。為了護理質量持續改進的目的,我們將臨床工作中潛在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識別,提出避免措施,提高應對能力,確保了護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骨科臨床護理中潛在的法律問題及對策探討如下。
1臨床護理中潛在的法律問題
1.1護理病曆中的潛在法律問題
護理病曆是病人在整個治療期間,醫療機構護理行為的全麵記載,是訴訟中的重要證據。護理病曆護理的書寫是否規範,是其能否被法院采納的重要因素。目前病曆書寫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記錄不及時、署名不真實、護理記錄不全或錯誤、記錄中字跡不清,隨意塗抹、記錄內容與醫囑、醫療記錄相矛盾、缺乏證據保全意識等,所有的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醫療機構的足夠重視。
1.2護理技術操作中潛在的法律問題
《醫療護理技術常規》是護士技術操作的指南和依據,是醫療事故鑒定操作是否正確的標準。護理技術操作如果出現糾紛,首先查看是否違犯了操作常規, 若違犯常規要承擔責任。其潛在的法律問題表現在不按程序操作或簡化操作程序,對急危重病人、特殊用藥病人是否做到密切觀察病情變化、用藥反應等,另外護理工作是否到位也是引起糾紛的敏感問題。
1.3特殊藥品及醫療設備中使用潛在的法律問題
藥品的管理及使用是一個充滿潛在危險性的領域,對各種毒、麻、限、劇藥品及搶救藥品的使用,必須與醫院有關政策與程序一致,對不能正確使用醫療設備、操作不熟練、急救藥品及物品未備好而耽誤了搶救時間,也會被患方追究法律責任。
1.4護理健康教育中潛在的法律問題
首先是不能保持醫護健康教育的一致性,有可能導致醫療護理糾紛。其次,溝通解釋不當導致病人誤解。在健康教育過程中,除了注意應用通俗易懂的大眾語言之外,還要掌握婉轉修飾的語言藝術,切忌將話說“滿”、說“死”、說過頭。
1.5護生臨床實習中潛在的法律問題
臨床實習是護生從理論向實踐,從學生向護士角色轉化的重要階段。在以前臨床實習時,帶教老師隻重視基礎操作或專科護理知識的灌輸,卻忽視了強化護生法律意識,而護生在臨床實踐中,由於不懂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為醫療護理糾紛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