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兒童心理保健(2)(1 / 3)

意誌的形成和發展,有助小兒在有意注意、有意記憶、有意想象等方麵取得進步。同時意誌和情緒、性格、動機、興趣等共同組成所謂的非智力性因素,是促進創造性的有利因素。正如居裏夫人所說:“人要有毅力,否則將一事無成。”

任何創造性勞動和發明,都不可能一舉成功,要經得住失敗的考驗,還要抵禦各種社會輿論和壓力。因此就發展小兒創造能力而言,意誌往往比智力因素更為重要。

意誌是可以通過培養獲得的,有以下幾種途徑。

1.自幼培養獨立生活的能力。對依賴性強,缺乏主動性,經常叫嚷“媽媽,來幫我”“老師,我不會”的孩子,要努力培養其自信心和勇敢精神。

2.在成人指導下,進行各種需克服障礙才能完成的遊戲。

3.培養意誌的目標要穩定,不輕易變動。

4.通過集體遊戲,訓練自製能力,克服衝動性。

5.培養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

(二)幼兒自我意識的發展

自我意識屬於個性的範疇。所謂個性,指個體的傾向性心理特征。其中的自我意識,是指人對自己的認識和調節。自我意識不是天生的,它受社會生活製約,在後天學習中形成。

小兒5個月前,自我意識未形成。他不知道自己身體的存在,所以吃手、吃腳,把自己的手腳當成和別的東西一樣來玩。此後,小兒開始認識到手和腳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說明自我意識出現。1歲後雙手不停地玩各種物品,用手將它們到處移動。這是因為他逐漸把自己和別人、別的東西分開;認識到球可以由自己踢,蘋果可以由自己一口一口吃掉,枕頭可以被自己從床上扔到地下,因此自己是有力量的。隨著言語發展,小兒知道自己的名字,能用“明明(自己)吃飯”的方式把自己和自己的動作區別開。2-3歲後,小兒逐步學會使用代詞“我”“你”“他”,自我意識發展真正進入實質階段。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提示,在適應社會的過程中可以有自己的選擇。隻有具備明確的個性傾向,其他個性品質如需要、動機、理想和世界觀等才逐步形成。自我意識通常要到青春期發育完成後才真正建立。

(三)幼兒性格的發展過程

性格是個性的核心,是人在對客觀事物表明態度時采用的行動方式。性格的形成有遺傳影響,但主要依靠生活環境和教育。性格的發展有以下特點: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步形成,但嬰幼兒時期是關鍵;性格一旦形成,具有相對穩定性;在強大的外來影響下,某些性格特征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人的性格非常複雜,由許多特征綜合反映,如:對現實的態度,即對人對己、對工作、對團體的態度;意誌方麵,如道德規範、行為控製能力、克服困難的毅力等;在情緒方麵,如不同情緒體驗、控製水平和自我調節能力等。性格有積極性和消極性之分,前者如機靈、大膽、獨立、善協作、善思考;後者如任性、頑固、被動、投機取巧等。各種性格特征可在一個人身上混合存在,形成幾種主體特征。

根據艾裏克森的個性發展論,性格是在人的內動力和外環境產生和解決矛盾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具有階段性:嬰兒期(信賴-不信賴),所有生理需要都依賴成人,如果與成人無依戀關係,將產生不安全感和情緒問題;幼兒期(自主-懷疑),開始有自理能力,學會言語,產生自主性,但仍需依賴成人,故依賴性和違拗性行為交替出現;學齡前期(主動-內疚),自理能力提高,有主動行為,但經常因失敗而產生失望和內疚;學齡期(滿足-自卑),因學習能力提高和某些行為得到認可而滿足,又因經常失敗而產生自卑;青春期(自我評價-自我意識混亂),發育接近成人,認知能力提高。如果對自己的體格、智能、情緒等感到滿足,行為得到社會認可,有明確的目標和堅定的意誌,自我評價即基本確立。但青春期心理發展似暴風驟雨,如果因為性發育的困惑得不到正確疏泄,或在感情、夥伴關係、職業選擇、價值觀上處理不當,可發生自我意識混亂,使潛在的消極性格特征浮升為主體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