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宋儒們的慣常解釋,一個人是否可稱之為“孝子”,主要是看他在其父母生前死後的行為。比如他的父母在世時,可觀其誌向,及至其父母過世後,看他的行為,假如在三年內沒有改變他父母生前所走的路線,那麼這個人就可以稱之為“孝子”。這種解釋存在著一定的理解偏差。
有一則笑話,講的是一個人在行竊時被人逮住並被送官糾辦。縣官問他,放著好好的正途不走,為何要自甘墮落,淪為偷竊之賊?該犯回話,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為了做一個孝順的兒子,我隻好學我父親生前的做法,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啊!中國有一句流傳很廣泛的俗話,“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打地洞”,其實正是源自於對孔子這句話理解的偏差。該犯照前輩的理解,故作狡辯,他的父親是盜賊,為了孝道,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還不是大聖人所教的?!
古人所謂的“誌”,即今人所說的“意誌”,比如一個人的思想或為人處世的態度。在現實中,有些人的言行是不一致的,常常表裏不一,當麵一套,背後又一套。父母從小教育自己的兒女要誠實待人,要勤儉節約,或與人為善,做兒女的在父母麵前要聽候教導,“父在觀其誌”,父母在的時候要言行一致,誠懇接受,並且認真履行,父母不在麵前時,仍然要堅持做到表裏如一,“父沒”三年之久,對父母的訓誡與感情仍然沒有淡薄,保持著一貫的作法,這才是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