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女兒積極主動地幫助父母分擔家務,不斷地增長自己的勞動意識呢?紐約醫學專家的建議是:
(1)說出要小孩做事的理由
父母要讓孩子做事,就要說明理由。比如,要孩子掛好衣服,千萬不要說“叫你掛好就掛好,為什麼?因為我是你媽!”而應表示“我希望你看起來漂亮,而不是衣服皺皺的邋遢相。想這樣,就把衣服掛好,不要扔在地上。”
(2)事先告知
孩子往往願意做先有心理準備的事情,例如,晚餐前,父母可說:“飯後,我有事交代,請先要有心理準備。”
(3)讓他們注意
孩子經常是一邊心裏想著別的事,一邊是把父母的話當耳旁風,因此交代事情,父母一定要確知他們是否注意聽話,此時,父母可到小孩跟前當麵說清。
(4)一次交辦一件事
把需要許多步驟完成的工作,分次序告訴孩子做好。比如,要求8歲的小孩整理自己的內務,先要他“疊好被褥”,做好後,再交代下個事項,依序類推。
(5)要求孩子複述自己的交代
父母要求孩子複述自己的交代,這點適合四至十歲的兒童。例如,對幼兒說:“把運動鞋放到鞋箱內。現在,可以告訴我剛才交代了什麼事嗎?”如果小孩回答了,再說:“好,話要記起來,不要忘記。”
(6)語調要和緩
要孩子做事,語調急促尖銳隻會適得其反,不如心平氣和地跟她說。
(7)讓孩子演習
一得空就教孩子做事,會讓他們獲益良多。比如:可教導上幼兒園的孩子練習擺餐桌,“先把桌巾鋪好,再放餐巾,其次放碗筷”。待練習畢,向孩子說:“你做得很好哇,下回還會不會做呢?”
(8)伺機和兒女交換做事條件
父母可以伺機和女兒交換做事條件,比如,當8歲的女兒詢問:“我可以到同學湯姆家玩嗎?”做母親的可以回答說:“可以呀,不過,出去之前,順便把你房間的垃圾放到廚房的垃圾桶裏。”
(9)以有益身心的活動犒賞孩子
父母可以有益身心的活動犒賞孩子,諸如上公園或參加遊樂活動,皆可以作為鼓勵孩子多做事的獎賞,而孩子也可從中養成遵守紀律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