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大早,程錦行七點便起了。
從帥府東走到南邊的衛隊營地,花了她大概三十分鍾的時間。今天是休息日,她知道裴琛一定又在靶場練槍。
帥府的男人都有這個習慣,在哪駐營就在哪插一個靶子,每天練槍成了和吃飯穿衣一樣的必修課。
難得裴琛今天沒有穿軍裝,看起來像個闊少爺。白色的襯衫米色的馬甲還有長褲,蹬一雙高筒馬丁靴,精神極了。
“砰砰”兩聲,連中十環。陽光漫過那張認真的英俊的麵龐,程錦行就在邊上不動聲色的看著。裴琛射擊完畢,低下頭擦拭自己的柯爾特,餘光才瞟見程錦行。
她像個小孩子似的,顯出饒有興味的樣子。一雙眼睛宛如白銀子裏養著兩顆黑銀珠,可愛極了。
“荷生,”裴琛笑著走過來,“今天怎麼有空來找我?”
要知道程錦行平常好似想不起他這個人似的。
程錦行看著他,又把目光落到那把柯爾特上:“可以教我嗎?”
“教什麼?”裴琛一開始沒有反應過來,半晌,恍然大悟道,“你讓我教你槍法?這也太奇怪了吧。”
程錦行盯著自己的英倫皮鞋,低著頭:“我想做沈璿的洋文老師,但她說我不會用槍不讓我教。”
語氣和模樣都很委屈,裴琛惻隱之心動了,義憤填膺道:“她這鬼丫頭又刁難你,你不用跟我學什麼槍法,太麻煩了,等我這個做哥哥的去揍她兩頓,保證她服服帖帖的。”
程錦行目光幽幽的:“難怪沈璿不喜歡跟你玩,動不動就被打。”頓了頓,“但我不希望用暴力讓她服軟,我想讓她對我心服口服。”
裴琛的眸子亮了:“荷生,你總能說出一些讓我覺得很驚訝的話。”
“你不喜歡?”程錦行抬眸看他。裴琛立刻躲開目光,有些不自然的說:“不,我喜歡。”
話不多說,他帶著程錦行到兵器庫,除了槍還有許多裝備,程錦行冷靜的看著這些現代玩意,雖然覺得新鮮,但是她不喜歡把表情寫在臉上。裴琛挑了一款柯爾特m1910,向程錦行解釋:“像你這樣的女孩子,用這把就好了。"
程錦行接過來,份量不重。她審視了一番,這把槍並不是純黑的,握柄呈深棕色,槍套筒上有一圈圖案,像是花一般。“你們男人上戰場用的槍都那麼秀美嗎?“程錦行掂了掂,“沈璿也用的這種槍?”
裴琛解釋道:“她耍過的槍就多了,這把是給你練著玩的,雖然看起來秀氣,但是殺傷力很強,美國人也用這玩意。你別看那花一樣的圖案娘氣,那可是比利時王後的後冠。”
“所以你今天也帶著後冠手槍?”
裴琛臉一紅:“我那圈是國王的王冠,俗稱公槍,你、你那個自然是母槍。”
程錦行若有所思的點點頭,像是無意說道:“一公一母還挺登對。”抬起頭對裴琛笑了笑,“那就用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