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思考
理論與實踐
作者:劉瑜琛
【摘要】農村金融服務是黨和政府聯係農村、農民的重要紐帶,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力支持。近年來,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努力創新金融產品、改進金融服務,在推動現代農村金融製度建設,構建功能齊備、分工合理、普惠群眾的農村金融服務體係等方麵做了大量探索和嚐試,在服務“三農”、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體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少,能力弱,方式單一等現象依然普遍存在,越來越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嚴重製約了農業現代化發展。創新農村金融體製機製,全麵提升服務水平,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農業現代化必須破解的難題。本文試圖以九江市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為例,分析農村金融發展存在的不足,並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金融 問題 對策
2012年,九江市實現農業總產值197億元,同比增長4.3%,農民人均純收入7785元,同比增長15%;糧油生產實現“九連增”,農產品市場供應充足,以糧、棉、油、水產、水果為主的傳統主導產業基地規模不斷擴大,以蠶桑、油茶、花卉苗木等為主的特色產業蓬勃發展;規模以上農業企業399家,農民合作社發展到2099家。這其中,雖然金融業功不可沒,但必須看到,現階段農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顯,農村金融服務落後,已經成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掣肘因素,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麵:
一、農村金融服務動力不足
經過30多年的改革與發展,九江農村經濟雖然基本突破了自給自足的局限,但家庭承包經營仍然是全市農業經濟的基本經營製度,以家庭為代表的農戶是農村金融需求最重要和占比最大的主體。以家庭為代表的農戶信貸需求具有多樣性、分散化、季節性和規模小的特點,因此,提供農戶信貸的金融機構必須廣泛布點,迎合農業生產的季節性需求,還要在貸款集中發放時增加相應的人手。小額、零星的農戶信貸既增加了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和風險控製的難度,在貸款利率受到嚴格管製的情況下,金融機構發放農貸的直接經營收入往往不足以抵補信貸成本或隻有微利,因而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商業性金融而言,普遍不願涉足農村金融服務。2012年,九江市全部貸款餘額779.05億元,其中農業企業貸款餘額隻有217.9億元,農戶貸款餘額僅157.36億元。
二、信貸管理製度不適應農村實際需求
隨著九江市農業產業化深入推進,農村對資金的需求量變大、周期較長,現有農村貸款在期限、結構、金額等方麵設計與農村資金需求特點不匹配,農村特色養殖和經濟果業等開發項目的見效期一般需要2至3年甚至更長時間,而現實的貸款產品金額偏小,農戶小額貸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內,短期信貸投入難以發揮資金扶持作用,嚴重製約了農業經營主體擴大再生產的需求。
三、農戶缺乏有效的貸款抵押擔保
為防範貸款風險,金融機構對農村貸款的規定條件較為嚴格,而大部分農戶往往缺乏合格的貸款抵押擔保品。一般來說,農戶所擁有的比較值錢的“財產”主要是沒有完整產權證明的住宅和隻有經營權的耕地,而按照現行的《擔保法》,耕地的使用權不具備抵押效力,農民的住房不能辦理房產證,也不能作為抵押品。而除此之外農戶所擁有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財產由於價值評估麻煩且難以變現,大都不能夠被金融機構認可為合格的貸款抵押品。金融機構雖然也可以接受擔保方式的貸款申請,但目前大多數地方沒有完善的農村信用擔保體係,需要貸款的農戶也很難找到擔保人。因此,即使一些在今後有貸款償還能力的農戶也很難通過貸款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