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水利工程投資管理問題分析
理論與實踐
作者:牟曉燕 郭西敬
【摘要】本文首先從建設項目費用與建築產品價格兩方麵闡述了工程投資管理的涵義,進而分析了我國水利工程投資管理的現狀,最後針對水利工程投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關鍵詞】水利工程 投資管理 工程造價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說明水利在農業生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時,水利又是一項公益性的政府投資項目,且投資的金額巨大。目前,我國針對水利工程等公益性建設項目的研究較少,因而對水利工程投資管理問題進行研究具有重大意義。
一、工程投資管理的涵義
工程投資具有兩方麵的涵義,既指完成一個建設項目所需的費用總和,又指建築產品的價格。完成建設項目的費用總和屬於國民經濟投資管理體係,建築產品價格屬於國民經濟價格體係的組成部分。
從工程投資是完成建設項目所需費用總和的角度而言,水利工程的投資方要想合理利用建設資金、保證建設質量、降低工程成本,必須狠抓源頭。一方麵,在進行水利工程建設投資時,綜合考慮保護地域環境和維護生態平衡,確保最大限度的保護和合理開發水資源,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因而在對工程項目的投資上,要逐步完善多元化的組合投資,合理預測資金需求量,優化水利工程項目的投資管理。另一方麵,在水利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發包階段和實施階段,把項目的投資控製在限額之內,隨時糾偏,保證投資管理目標的實現。
從工程投資指建築產品的價格角度而言,水利工程投資管理實質上就是承發包價格。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承發包價格的基本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我國的工程投資管理理論應由三部分組成:一是以投資人的效益為出發點的投資控製理論;二是建築產品的價格理論;三是技術性的成本測算知識。
二、我國水利工程投資管理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我國嚴格區分政府投資項目和非政府投資項目,兩類項目實施不同的管理。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嚴格的管理程序。針對非政府投資項目,則強調市場調控,政府隻管秩序、安全。此外,將政府投資工程進一步區分為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實施不同的管理。對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采用項目法人責任製,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實施集中的專業化管理。
(一)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
對經營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投融資手段參與建設;對於社會效益大的項目,政府可以通過資本金參股的方式提供資助和支持;對於市場可以自行解決的項目,財政不再安排資金。目前我國針對經營性真股份投資工程,主要采用項目法人責任製,由政府相關專業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貨股份有限公司,對多數項目采用投資公司的形式,由項目法人充當項目業主,自己擔負項目法人的功能。
采用項目法人責任製,采取政府特許權管理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支出方式,具有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的好處。在采用這些管理方式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等機製,增強企業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識。
(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工程
對於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我國依然采取的是傳統的建設管理模式,由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經政府計劃部門審批,確定投資額度和年度投資計劃,財政部門下撥建設資金,再由建設單位組織基建單位進行建設。在這種投資管理模式下,投資方與建設方分離,作為投資主體的政府並沒有直接參與項目的建設過程。通常這種模式下的建設單位大部分是非營利的社會公共管理或服務部門,技術和管理都有不足。最後,建設單位自然而然成為項目建成後的使用單位,在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存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傾向。
三、水利工程投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項目決策階段存在的問題分析
在項目投資決策階段,主要進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論證和投資估算工作,這些工作隊建設工程的造價以及項目建成投產後的經濟效益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是項目投資控製的重要階段。在項目的決策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問題主要存在於可行性研究工作上。一方麵,現有的經濟管理體製下,投資者不承擔投資風險,因而搞好可行性研究的主動性差,又由於谘詢單位隸屬於行政管理部門,受到本位主義的影響,容易高估效益低估投資,使得可行性研究工作難以達到預定的目的;另一方麵,由於可行性研究工作時間短,缺乏備選方案,容易出現決策失誤,而一旦出現決策失誤,後期再完善的控製與管理也無法彌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