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合作金融風險的內部成因與防範措施(1 / 2)

農村合作金融風險的內部成因與防範措施

銀行分析

作者:孫麗

【摘要】在我國農村經濟建設過程中,其農村合作社和信用社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增長,我國農村合作金融體係外部環境逐漸複雜,其經營的風險也隨之增大,為了有效規避其經營發展過程中帶來的經濟風險,我國政府也對其產權和經營管理體係進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防範效果,但是在其經營的操作金融風險還是較多,因此,文章深入分析造成我國農村合作金融風險頻出的主要原因,並就這些原因提出了控製和防範措施。

【關鍵詞】農村合作金融 風險 內部成因 防範措施

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而作為我國農村經濟建設事業的重要功臣——農村信用社也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市場的發展趨勢的變化,也進行了體製的改革,在這之後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速度也明顯加快,然而這也使得我國農村金融風險的增多。文章主要就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風險的內部原因進行分析,並提供相應的防範措施。

一、導致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風險頻發的主要內部原因

所謂的金融風險就是因為機構外部市場環境和經濟條件發生變化並對機構造成了不利影響,使得其經濟利益受損的因素,目前我國農村合作機構產生金融風險有內外兩方麵原因,文章主要分析究其內部原因進行分析。

(一)農村合作機構的產權製度仍然有待改進

雖然我國農村合作機構的產權製度已經改革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裏麵還是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目前我國農村合作機構因為相關製度對持股人比例和數量的規定,使得合作銀行的股東多、股權比例小,造成合作機構的股權過於分散,進而給其機構的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題,也使得其所有人的產權不夠明晰。另外,由於我國農村自然股東缺乏監督合作機構的動力,使得大部分銀行都被其內部人來進行管理和掌控,缺乏對主管人行為的監督和控製效果,另外,農村金融機構的股權還存在流通不暢的問題,尤其是在其股權轉讓和退出的製度和操作執行中存在阻力,造成股權流動不大,進而影響合作機構的經營和發展,使得其經營風險增大,增多。

(二)農村合作機構的法人管理結構有待健全

農村的合作機構中的法人管理機製名不副實,裏麵很多社員表決會議形同虛設,隻做表麵工作,在加上農村信用社的理事會員的權力過大,也沒有相應的監督控製機製,無法在其內部形成一個良好的製衡機製,雖然產權改製對其進行了改善,但是在製度的實行上仍然缺乏力度,其所在權還是虛置,銀行董事長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也沒有進行明確界定,使得機構的董事會、股東會以及監事會都沒有發展其製衡和協調的作用,造成了管理內部的一言堂,進而使得其銀行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加,卻無法有效規避。

(三)農村合作機構的監督獎懲機製有待改善

我國農村合作機構大多管理人或經營代理者都是有社員委任的,但是卻缺乏一定的監督和獎懲機製,使得其經營者在其日常活動中缺乏工作激情和動力,同時也沒有一定的競爭壓力,無論經營效益如何,其經理人的薪酬不變,且加上很多高層管理都是內部人員,很容易出現貪汙現象,這都導致了經營管理缺乏上進心,進而影響其項目決策的準確性,從而提高了其經營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四)農村合作機構內部稽核和管理觀念有待加強

大部分農村合作機構缺乏正確的經營管理觀念和內部稽核製度,在其發展過程中,胡亂追求規模存款最大化,沒有準確定位其發展市場和戰略觀,使得其資金流轉使用風險增多,抗風險實力下降,再加上其內部防風險的稽核機製不夠獨立,卻不夠權威,服務範圍和實力都比較低,造成其整體預防風險,控製風險能力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