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災防損工作,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
工作研究
作者:林淞
防災防損工作自保險事前風險防範的重要手段之一。保險防災防損是保險雙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減少或消除風險發生的因素,從而降低保險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經營活動。保險防災防損的方法主要有:
第一,加強保險防災宣傳、谘詢工作,舉辦各種宣傳活動,提高人們的防災意識。
第二,積極配合社會上專門的防災組織,開展各項防災工作。
第三,對重點保戶進行安全檢查,定期不定期深入重點保戶進行實地安全檢查。
第四,條款製約與費率優惠,如在投保、續保中規定無賠款或防護好的優待、有賠款加費;規定免賠率或免賠額;對經常發生保險賠款的保戶,在投保時拒保。
在計劃經濟時代,由於市場競爭不激烈,每年保險公司對防災防損的工作是比較重視的,針對重點企業單位,每年都會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其標的物所在地進行防災防損檢查並向被保險人出具整改報告,要求限時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在發生保險責任風險後將拒賠或比例賠付。
然而隨著保險業主體的增加,市場競爭的加劇,防災防損工作在各家財產保險公司的整個經營計劃中的占比越來越小,各家主體在日常的實際工作中基本上都將注意力和資源配置在銷售及理賠服務上,而處於業務流程中段的防災防損工作卻變得似乎可有可無。筆者認為正是目前忽視了針對主流險種和重點企業的防災防損工作的開展,因此全行業的承保利潤一直處於微利情況。反之,如果切實地開展了防災防損工作,保證人力,財力的投入,新技術手段的運用及與被保險人的配合等幾個方麵的統一,那麼為保險公司的贏利能力帶來的效果是顯著的。
就以昆明地鐵工程保險為例,由於在承保之初就擬定了防災防損實施計劃並貫徹執行,承保三年以來,迄今為止賠付率僅15%,創國內地鐵工程保險效益最優的佳績。同時,也使國際著名再保險公司諸如慕尼黑再保險,瑞士再保險,英國勞合社等,自從2003年上海地鐵4號線5億賠案發生後,不再接受中國地鐵工程保險進入合約再保險合同後,看到昆明地鐵的防災防損工作落到實處,效益可觀,於是紛紛赴昆實地考察,爭取再保份額。
昆明地鐵工程保險賠付率低與紮實的防災防損工作密不可分。防災防損工作的要點有以下幾條:
第一,地鐵共保體專門按照各自的承保份額比例劃撥專項防災防損資金並提供了查勘車輛。
第二,共保體成員單位選派具備工程學基礎的理賠人員組成由保險經紀公司牽頭業主方認可的全日製防災防損工作組。
第三,在進入正式進入防災防損工作前,專門進行地鐵工程施工風險方麵的培訓。
第四,堅持每天上工地,排查風險隱患,撰寫工作日誌並定期向施工方提交整改報告。
這些工作通過長期的堅持和努力,將防災防損工作真正落到了實處,實現了利益各方的共贏。
反過來,雲南的高速公路建設工程保險在近8年來的承保過程中,保險公司基本上都是虧損經營。究其原因,沒有有效地防災防損工作是最根本的因素。在這些公路的承保過程中,保險公司都是在被動的接受風險,平時沒有派駐防災防損工作小組進行日常巡檢,而出險後又因為缺乏相關專業基礎的理賠人員或聘請的公估公司無法及時到達第一現場等原因,造成無法準確核定損實,以致賠款數額巨大,同業主方爭議不斷。經營狀況的不佳必然造成再保人對再保份額接受有限,風險無法轉嫁,保費自留比例過高,一旦賠付率高企就造成無法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