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中的創新作用(1 / 3)

淺談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中的創新作用

專題調研

作者:中國人民銀行晉寧縣支行課題組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多次強調:城鎮化是未來中國經濟增長的動力,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新型城鎮化不是簡單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麵積擴張,更重要的是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係列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新型城鎮化是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在於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著眼農民,涵蓋農村,實現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跟以往相比,新型城鎮化更追求質量和效率,對金融服務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麵,新型城鎮化更加重視城市的集群發展,對中小城鎮基礎設施貸款提出金融新需求;另一方麵,新型城鎮化中產業集聚發展的金融需求也在發生新變化,要求金融機構創造更多適合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新產品、新服務;除了投資結構升級之外,消費升級也是“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金融機構更需關注的焦點。

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既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當前穩經濟增長,擴大有效需求的現實選擇。金融如何適應新時期城鎮化建設的新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助推經濟轉型和平穩發展,穩步推進城鎮化進程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源泉。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需要巨額資金投入,單純依靠政府投入顯然不足。因此,充分發揮金融業的資金融通功能和優勢,對推進城鎮化發展有著重大意義。

一、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應關注的問題

(一)金融支持政策不到位

目前在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中,沒有開辟農村城鎮建設的專項貸款,更無支持農村城鎮建設的貸款優惠政策。同時,在信貸產品創新上,國有大型銀行信貸品種一律由總行開發,各分支機構難以根據屬地實際需求開展金融產品創新,而地方金融機構自主創新的能力又較弱。

基層金融機構的信貸品種主要是針對工商企業的短期流動性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基建和技改貸款),貸款方式主要以抵押為主,缺少信用放款。

(二)貸款對象不規範

農村城鎮化建設以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為主,承辦單位一般是地方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這些部門一般都不具備承貸主體資格,銀行主要通過政府投融資平台墊貸方式介入項目。從現狀來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負債規模雖處於目前的穩健水平,但已出現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範等問題。對此,國務院曾召開會議,部署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管理和處理融資平台公司的債務問題。銀監會已要求商業銀行全麵完成對地方融資平台的清理工作,同時要求凡地方融資平台的項目貸款新合同一律停簽。為此,銀行對農村城鎮建設的信貸投入就顯現的非常有限。

(三)項目未來收益不確定帶來的風險

一是貸款項目中比較多的是公益性項目。如:道路建設、城市綠化建設、城市垃圾處理、廢水處理等建設項目,項目需要政府財政補貼或提供政策優惠維持運營,因此還款來源較難保障。二是項目貸款多為中長期貸款,償還期跨度大。此間存在著一些不確定因素和政策不連續,都會加深信用風險。三是項目貸款行業、期限集中度較高。行業發展存在不確定性,管理貸款難度很大,這些項目金融介入的同時就已經麵臨項目收益的風險。隨著經濟發展,大型項目如果與市場、政策背離,其優勢轉化為劣勢,潛在的風險就會暴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