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禦鬼靈術養鬼仔(2 / 2)

所謂的養鬼,其實是由個別文化係統所衍生出來的宗教體係。按照咱們道家的說法,人死亡以後依照死亡的方案,分為神、祖先靈以及鬼等三種類型。

其中有重大功勳且正常死亡的人,死後將成為眾人膜拜的神祉,沒有重大功勳而正常死亡,並有後代子孫祭祀的人則成為祖先靈,像思思就屬於這種類型。

至於不正常死亡或者是沒有人祭祀的鬼魂,則在死後化身成鬼,不過鬼也分為大鬼或者是小鬼兩種。

有重大功勳卻不正常死亡的人,死後通常會成為大鬼,或者傳說中稱作的鬼王,像是鍾馗及楊家將裏的楊七郎、楊八郎都是這種例子,至於不正常死亡卻沒有功勳的人就化身為小鬼,老嘎子就屬於最標準的小鬼。

而茅山下茅術中的禦鬼靈術則是法師挑選意識未開的鬼魂進行供養,其中以胎靈、嬰靈以及貓靈為最多,這些鬼魂由於在還沒有清楚意識的時候就已經死亡,因此特別容易受控製。

再加上沒有人供養的靈魂特別容易感到饑餓,因此法師多半以食物作為條件,要這些鬼魂替法師做事,小鬼能做些什麼事情,從聚財納寶到影響他人,都是養小鬼法師最常做的事情。

有流傳的為勾魂法和偷龍轉鳳兩種。

勾魂法需要先打聽清楚何處有童~男或童女夭折,同時設法取得它們的生辰八字,待屍體下葬後,就趁夜深人靜潛到小童的墳前,焚香祭告,施展勾魂術,然後將預先從樹上斬下的一段藤莖,插在墳頭上,令其自然生長。

等到藤莖長得繁茂時,再次起壇運起勾魂法,使到墳中小童的魂魄附在藤上,然後念咒焚符。之後,他必須一麵念咒一麵操刀斬下墳頭的一小段藤莖,再雕成約一個約吋半高的小木偶,以墨及朱砂畫上小童的五官。

大工告成後,將小木偶收藏在小玻璃瓶中。不過,施展這種勾魂術前,大多數都會先後勾取一男一女兩個魂魄,並且將它們收藏在同一個玻璃瓶中。這樣做是為了預防天性好玩的鬼,由於寂寞難耐而逃離。

這種鬼是曰夜都在睡覺的,當主人有命時,會先對著瓶子吹口氣,念咒語,將鬼喚醒,然後吩咐它們去辦事。除非主人食言,多次承諾了鬼的事情沒有辦到,否則,它任無不唯命是從,絕不討價還價,瞬間就能將主人的指示辦妥。

另一種偷龍轉鳳則更是陰毒無比,就算是精通養鬼術的法師也不會隨便用,這類法師看中目標之後,會先種植元菜,每天劃符焚化之後,以符水澆灌元菜。當嬰兒瓜熟蒂落出生之後,法師就會將元菜一刀割下,再燒符作法。

這樣就能把嬰兒的魂魄偷龍轉鳳,移到法師想要它附魂的對象上,而嬰兒被收魂之後也會很快猝死,傷及懵懂無知初來人世的嬰孩兒更為陰毒。

這種法術在三四十年代時期一度十分流行,原因是當時並不流行避~孕,所以家中人口與年俱增,大大地增加生活負擔。有會這法術的人就會以自己的小孩做為目標,減輕負擔之餘更能差遣鬼仔,呼風喚雨。

不過施展此種法術者的報應極為悲慘,絕子絕孫,或是禍延後代,又或是施術者本身晚年堪憐等等·······

還有一類叫“養小鬼”,在東南亞一帶廣為流傳,據說是從雲南.四川一帶當地巫教和印度傳來的婆羅門教中融合而成。稍微有功德的都不習練,因為過於陰損,有傷功德。習練的都是偏門中五鬼行業的人,就是吃,喝,嫖,賭,詐,跟這五行有關的,做的全是養鬼搏命的勾當。

大致可分為人胎鬼仔和降頭術兩類,前者重屍,後者重靈。

重屍者,多取嬰屍用藥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每天都要為其舉辦法事和念咒,由於屍體會變幹,所以比較一般的人胎細小。四十九天後就會幹縮成有如手掌一樣大小,最細小的甚至隻有成年人的大拇指大小。

然後再交給供養者帶回供養,同樣於每晚十二點供養者必須滴血供養,當中不能間斷,否則要重頭開始,當滴血滿四十九天後,就可以開始求他辦事。這種養小鬼的法師,經常傳出因為小鬼胃口越養越大,而被小鬼反噬的情形。

重靈者,則是先到森林去斬一段適用的木頭,再用刀子雕成一口小棺木,最後才去找尋童~男或童女,甚至是嬰兒或未破~身之童~男童女的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