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問閃答
關係
Q:我知道老公還喜歡前女朋友,但是他們沒來往,我該怎麼辦?
A: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君子。所以,就別自尋煩惱了,好好過日子吧。
Q:初戀還沒有結婚,我卻被家裏催得不行了,該不該吃回頭草呢?
A:如果回頭草有營養,為什麼不吃一吃呢?但要先確定,經過這麼多年,這草是不是還願意被你再啃一遍?
Q:一個一直對我很好的男人,因為身高被我Pass掉了,最近他結婚了,還給老婆買了一輛豪車,我有點後悔了!
A:早知如此,他應該先把車買了,開車向你求愛,以補齊身高缺陷。
Q:前男友家挺有錢的,但父子關係很糟糕,一次爭執後父親斷了他的生活費,於是他沒錢時就用我的,到分手時用了大概4000元吧。我們分的很鬧心,你說,我該把錢要回來嗎?
A:4000塊算不算多,值不值當一要,絕對是見仁見智的事兒。擱我是懶得要的,花的時候也沒說是借的,何況分得這麼糟心,倒找4000塊別再讓我見他我都樂意。但如果你根本就不那麼大方,那就不要白不要,裝大方沒必要跟前男友裝,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