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幼兒遊戲發展(1)(1 / 3)

遊戲的重要性

一、遊戲的意義

對大人們而言,生活的重心應該是工作,努力的目標也是工作有成。至於遊戲或休閑卻隻是工作餘暇的休息罷了!但是對幼兒來說,遊戲才是生活的重心,遊戲不是休閑活動,而是幼兒學習的重要途徑。透過各式各樣的遊戲,幼兒探索環境,學習自然和社會的法則等,所以,幼兒的遊戲等於他的工作。

現代父母十分關心幼兒的心智發展和教育,尤其是幼兒的智能發展。有些父母認為施予幼兒嚴格的智能訓練才有助於幼兒發展,因此低估、甚至貶損孩子遊戲的價值。

其實,根據許多研究的結果顯示,遊戲對幼兒身心健康的發展(包括智能的發展)均有深遠的影響。他們一方麵借此增加自己表現的能力,另一方麵探索玩具的特性。玩和探索,既包含熟悉度,又包含新奇度,對幫助兒童了解客觀世界是絕對必要的。

二、遊戲的功能

1.生理

遊戲可以促進幼兒各種肌肉與精細動作的發展。敲打、塗抹、跑跳等對大人可以說是毫無意義,然而孩子卻由其中學習、練習粗略的動作技巧且得到樂趣。

2.認知心理學專家強調遊戲對認知發展是十分重要的。透過遊戲,幼兒逐漸學會空間、時間的概念,並發展分類、歸納演繹的能力。同時,由遊戲活動中,幼兒可以設想及練習應付日常生活問題的方法,這對幼兒的適應更為重要。

據研究指出:6個月大的嬰兒若有較好品質的遊戲活動,那麼1歲時其一般認知能力會較高。

3.社會

借由遊戲,幼兒可以表達他的情緒,尤其是被禁止的情緒,或是利用遊戲來表達其內心需求無法得到滿足時的焦慮。同時,在遊戲過程中,他學習如何控製玩具、遊戲,並以此發展自我控製。

除此之外,幼兒可借由遊戲和同伴或大人互動,學習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和別人相處時所需表現的合適的社會行為。

總之,遊戲是幼兒階段很有價值的活動。至於幼兒的遊戲內容和玩具形狀則與其發展有關。

三、幼兒遊戲發展

幼兒遊戲依其心理發展可分為六類。

1.感覺遊戲——即使用感覺的遊戲(出生至2歲左右)。

2.運動遊戲——即運用身體肌肉動作的遊戲(出生至成人)。

3.模仿遊戲———模仿他人生活、動作、語言的遊戲(2歲以後至3、4歲)。

4.建構遊戲———即組織與創造的遊戲(1、2歲以後)。

5.受容遊戲———即因承受一些刺激的遊戲,如聽錄音帶、看電視、看圖畫書等(1歲以後)。

6.戲劇遊戲———即借由模仿、幻想而扮演各種角色的遊戲(3歲以後)。

四、幼兒遊戲輔導

了解幼兒遊戲的重要性與發展之後,父母在幼兒遊戲的輔導上須注意哪些事項呢?

1.學習

幼兒透過遊戲來學習且獲得樂趣。換句話說,在幼兒階段,需要學習的東西頗多,如果父母能依孩子的發展、能力把學習化為各種遊戲,並兼顧遊戲的樂趣,則孩子學習的成效會較好。

2.共享

父母參與孩子遊戲的時候,盡可能融入孩子的世界中,和孩子共享遊戲的快樂。如此不僅使父母重返童年,且可以由遊戲中真正了解自己的孩子。

3.輔導

父母須避免一味地指導幹涉孩子的玩法。的確,有些遊戲的玩法或規則須加以說明或示範,但是,有些父母喜歡時時糾正孩子的玩法———那樣玩不對,這樣玩才對,甚至父母會破壞孩子的作品,並為他重做。這樣的幹涉有時造成孩子無法由遊戲中探索、嚐試,更可能覺得沒有自信、不喜歡遊戲。因此,在遊戲時,父母可扮演輔導者的角色,給孩子機會去使用自己的玩法。成功時加以稱讚,失敗時予以安慰、鼓勵,而孩子求助時,則輔導他的玩法。

4.重複

孩子經常會重複一些遊戲,這種重複對孩子來說或許具有兩方麵的意義。一方麵是孩子喜歡遊戲的快樂,借著重複使自己一再享受這種快樂。另一方麵,孩子借著重複練習自己的技能、知識直至完全熟練。所以給予孩子重複遊戲的機會是十分重要的。

5.容許

孩子受限於能力的關係,在遊戲時不免弄髒衣服、弄濕地板等等,父母千萬不要因此而阻止孩子遊戲。父母應容許孩子在遊戲時造成某種程度的“髒亂”,等孩子結束遊戲時,教導他收拾幹淨。

6.效果

父母須提醒自己不要假借遊戲之名而為孩子一一設定遊戲的目標,且要求孩子一定得達到,因為有時孩子遊戲是為獲得快樂,過於重視學習效果可能使孩子的遊戲失去快樂的意義。

“玩”是什麼?

“玩”在人類行為與身心發展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一、“玩”是什麼

“玩”究竟是什麼呢?

研究者曾在一項學術討論會研究這個議題,他們發現很難對“玩”下明確的定義,因為各種被認為是玩的行為並沒有明確的共同點,而各種玩之間的差異又太大了。

事實上,玩本身並非一種特定的行為。比如說,一個人可能在溪邊待了幾個小時,隻是看著水流作幻想或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