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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不同網絡促銷方式的會計核算

財會探析

作者:王晨睿

[摘要]: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與發展,網購已然成為一種方便、快捷且時尚的購物方式。同時,大量電商平台興起,競爭加劇,各電商先後推出了多樣化的促銷活動,如滿減促銷、買贈促銷、返券促銷等。試對不同網絡促銷方式的會計核算加以分析。

[關鍵詞]:網購 網絡促銷方式 會計核算

麵對激勵的市場競爭,電商紛紛推出各種名目的促銷活動以拓展市場,擴大銷售。相對於實體店,網店的促銷方式更為多樣化,增加了會計核算的複雜性與模糊性,因此,探究不同網絡促銷方式的會計核算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滿減”促銷

(一)活動描述

“滿減”一般包括滿享折扣和滿減金額兩種方式。其中,滿享折扣是指顧客消費到達一定金額即可享受規定折扣的優惠;滿減金額是指顧客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即可享受部分金額減免的促銷手段,是一種變相的滿享折扣方式,兩者隻是折扣率有所差異。此外,滿包郵也可看做滿減促銷的一種促銷手段。

(二)相關會計處理

滿減促銷應作為商業折扣處理,賣家應按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寶)收到的交易價款借記“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賬戶”等科目,按折扣後價款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及銷項稅額,同時,代收運費部分應貸記“其他應付款—運費”科目。對於包郵促銷,賣家的運費優惠應通過“銷售費用”核算。如某女鞋網店推出開店大酬賓促銷活動,一顧客購買一雙價值117元的單鞋,郵費10元。具體促銷方式有:

1.購物滿99元即享9折優惠:此時,賣家的銷售收入=117×0.9/(1+17%)=90(元),銷項稅額=90×17%=15.3(元)。借: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115.3貸:主營業務收入9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5.3,其他應付款—運費10。

2.購物滿99元包郵:此時,賣家的銷售收入=117/(1+17%)=100(元),銷項稅額=100×17%=17(元)。借: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117貸:主營業務收入1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借:銷售費用10,貸:其他應付款—運費10。

二、“買贈”促銷

(一)活動描述

“買贈”有兩種情況:一、顧客購買指定商品即可獲贈相應的贈品;二、顧客購物滿指定金額即可獲贈相應的贈品。

(二)相關會計處理

兩種買贈促銷的會計處理方式基本相同,均需按照贈品的屬性選擇不同的會計處理方式。

1.贈品為同種類、同規格的商品。此時,應按實際價款確認收入,並按原商品加贈品的總成本結轉成本。如某食品網店推出買3贈1的促銷活動。顧客購買價值11.7元的零食(成本5元)3件並獲贈1件。網店應確認收入30元,同時結轉成本20元(4×5)。

3.贈品為價值較低的商品。此時,賣家可簡化處理,將贈品成本的視為促銷產生的費用,借記銷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