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當好孩子的“服務員”(1 / 2)

父母為孩子所做服務的最高目的在於幫助他們長大成人並學會借由服務的行動去愛別人。教養子女本來就是一種服務導向的天職。當你知道自己將有一個孩子時,你就應該意識到要作全職服務了。你的合約是至少需要從事18年的服務,其中還附帶一個協定,就是這合約期滿後,你仍要服好幾年的“後備役”。

一、服務孩子,不要操縱孩子

身為父母,就必須為孩子服務,你或許已經發現另一個事實:這項服務在體力和情緒上都很吃力。因此,我們應該注意自己身體與情緒的健康。在身體健康方麵,我們需要平衡的睡眠、飲食和運動的模式。至於情緒的健康、自我了解和一個互相支持的婚姻關係,乃是極重要的因素。

許多人以服務孩子的行動作為主要的愛的表達方式。這在中國父母中尤其突出。當我們思考服務的行動時必須問自己:“我為之服務的對象是誰?”這不僅是針對孩子而已,身為婚姻的伴侶,你要服務配偶並做取悅對方的事情,以表示你的愛。因為孩子需要父母給他們一個溫暖的家庭,同時還要在孩子麵前樹立榜樣的作用,因此花時間經營婚姻關係,是良好的親職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

身為父母的我們當然要為孩子服務,但主要動機不是取悅他們,因為做最能取悅孩子的事情,卻不是表達愛的最好方法。買三根棒棒糖作孩子的午餐,他會很高興,但你並不是給他最好的東西。服務孩子的主要動機是做對他們來說最好的事情。

必須小心的是:不要把服務的行動視為操縱孩子的方法,因為孩子年紀尚小,他們比什麼都更需要禮物和服務。但是,如果我們這些做父母的對禮物或服務讓步太多,不管是出於孩子的渴望或實際需要,都可能使他們停留在孩子氣的自我中心階段,而且變得很自私。

身為父母者務必要小心,不要強迫孩子成為我們的複製品,或成為實現我們自己無法圓夢的工具。我們寧可幫助他們發展自己的技巧,隨著他們的興趣,發揮他們的潛力,成為按他們的天賦所能成就的最佳人才。

二、全心全意地為孩子服務

我們服務的行動可以為孩子的自立能力發展有所裨益。你或許會疑惑,如果你服務於孩子,他們如何能發展出自己的獨立性與能力。其實當你用服務的行動向孩子表達愛,做他們無法為自己做的事時,你就是在起一種示範的作用。這會幫助他們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懂得幫助別人。這也是我們教育孩子的最高目標。

按照年齡提供服務

父母所做的服務行為應該適合孩子的年齡。你應該做孩子不能為自己做的事情。顯然,當他們到了6歲時,你不能仍然喂他們吃飯。為4歲的孩子鋪床是一個服務的行動,但8歲的孩子就能自己做了。孩子不需要等到上大學,才學會怎麼使用洗衣機和烘幹機等,大學可沒提供這種課程!如果父母因為太忙以致於沒時間教孩子,或是父母要求太完美而不讓孩子做,這非但不是愛孩子,反而是害他們裹足不前。

因此,服務的行為有一個中間的階段。我們需要為孩子做一些事,但當他們做得到的時候,就得教他們服務於自己,並且服務於別人。當然,這並非簡單和快速的過程。教孩子做飯用的時間遠比自己做花得多。如果目的隻是把飯菜擺上桌子,那倒不如你自己做每一餐飯。但是,如果你的目的在於愛孩子,關注他們今後的成長,你就會想要教他們做飯。

激勵孩子的最好方法,就是在教導之前或正在進行的時候,使他們看到你對家庭服務的行動,誠如你已服務他們很多年了。

充滿愛的服務方式

因為我們要照顧好一個孩子需要持續好幾年的時間,而且教育他們要有不厭其煩的耐心,對任何人來說,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時候,這些父母甚至可能會覺得自己是被配偶和孩子套牢的奴隸,而不是一個充滿愛的仆人。然而,如果他們持這種態度,這種情緒會自動地傳給孩子,讓孩子覺得他從這些服務行動中得不到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