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圓有益心脾、補氣血、安神的作用,在氣血虧虛時可酌情使用桂圓調理;但其藥性味甘、溫。懷孕後若濫吃桂圓,甘甜能生痰;痰鬱則氣滯,氣機失調,胃氣上逆,必致嘔吐,日久則傷陰。甘溫助火,火動陰血,血熱妄行,可致出血。這樣,就會產生或加重妊娠嘔吐,甚至發生流產。
除了人參和桂圓外,鹿茸、鹿胎膠、鹿角膠和胡桃肉等也屬溫熱、大補之品,孕後也不宜服用。如屬病情需要,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至於其他補品,本著“產前宜涼”的原則,酌情選用清補、平補之品,如太子參、北沙參、楓鬥、百合、淮山藥、生白術、白芍、藕粉和蓮子等。若脾胃機能良好,食欲正常,無惡心、嘔吐和腹瀉,也可適量服用阿膠,以養血安胎。
八、不能因噎廢食,慎用不是不用
我們介紹孕婦濫用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並不是主張禁止孕婦用藥。藥物對母體和胎兒的各種影響,都是在用藥不當的情況下發生的,同時引起胎兒中毒和畸形的比例較小,因此不必為此而因噎廢食,如果患病後應該用的藥物也不敢使用,就會耽誤病情,而且孕婦的某些疾病的發展也會危害胎兒。
例如,有的孕婦患了感冒,本算不上大病,但若久病不愈,長期咳嗽,容易引起支氣管炎或肺炎,再加上發燒,對胎兒就有影響了,有時會造成流產,早產和死胎等;若在臨產前發燒引起產後高熱,治療就更麻煩,甚至危及大人生命。而感冒早期治療既簡單又安全,故不要久拖不治。再如,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開始表現為血壓升高、頭痛、頭暈、下肢浮腫;嚴重時全身浮腫,尿化驗檢查蛋白很高;進一步可導致子癇,產生抽筋,即使住院搶救也不能確保母子平安,這種病是由輕到重發展而來,治療及時可控製發展,中度的可轉為輕度,重度的及時住院治療,也可使母子轉危為安。倘若片麵強調吃藥會使寶寶不聰明,發病後不治療,出現了明顯症狀也不就診;有時醫生開了藥,當麵接受,回家卻不服用,直到出現視力模糊,甚至抽筋再急診求醫,這是非常危險的。
九、注重合理安全用藥
合理用藥,不僅能確保孕婦和胎兒的安全,還能減少嬰兒感染某些疾病的機會。例如,孕婦如患有結核病、瘧疾等,可能引起胎兒產生同樣的病變,合理用藥治療,能減少胎兒和新生兒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有人曾對一組患嚴重結核病的孕婦進行過觀察,經過異胭肼、鏈黴素和對氨水楊酸治療後,新生兒營養不良的發生率比未經治療的對照組下降了一半。用鐵劑及胰島素分別治療缺鐵性貧血及糖尿病,則能減少胎兒和新生兒的死亡率。懷孕期間,胎兒骨骼的成長需要大量的鈣和磷鹽,故孕婦應攝取含鈣豐富的食物。倘若孕婦缺鈣,胎兒也會受到影響,出生後容易發生佝僂病,有時即使獲得較好的哺養,也難以糾正,故可服些鈣片和魚肝油。但是癌症患者如果懷孕的話,應當及早采取人工流產,因為抗腫瘤藥物致胎兒畸形的作用是難以避免的。
為了安全用藥,孕婦應在醫生指導下,權衡利弊,選擇適當的藥物、適當的劑量和給藥方法。例如,妊娠期間發生感染是難免的,尤其是呼吸道和泌尿道感染更為常見。據統計、抗菌藥物的應用占孕期用藥的30%左右,這勢必涉及到藥物的選用。根據它們的毒性及對母體和胎兒的不良反應,可將抗菌藥物分為3類。第一類為孕婦不能使用的:慶大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等氨基甙類(腎髒、聽神經損害);兩性黴素B、灰黃黴素等抗真菌藥(神經係統、血液、肝髒,腎髒損害等);滅滴靈(動物實驗可引起腫瘤);多粘菌素類(腎髒損害、共濟失調、抽搐);四環素類(致畸、影響胎兒牙齒及骨生長、大量可致孕婦脂肪肝變性);萬古黴素等。第二類為妊娠的前12周或28周後不能使用的:氯黴素(造血係統損害);利福平、乙硫異胭胺(致畸、死胎);磺胺類、甲氧苄氨嘧啶(致畸)。第三類為孕婦可用的:青黴素類(青黴素C、氨苄青黴素、異惡唑青黴素等);頭孢菌素類(頭孢羥唑、頭孢唑琳等);紅黴素;林可黴素等。
在抗結核藥的選擇中,鏈黴素對胎兒早期聽神經有損害,使用要慎重;利福平、乙硫異胭胺可能有致畸作用,故妊娠的頭3個月內禁用;對氨水楊酸、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等無致畸性,但對胃腸道和肝髒均有影響,尤其在妊娠出現惡心、嘔吐等反應時,應盡量選用對胃腸道刺激較小的藥物,否則會加重妊娠反應,引起電解質紊亂或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異胭肼是副作用較少、療效較好的藥物,孕期結核病人要堅持服用。但國外亦有報道,服異胭肼者出現畸胎的可能性增加2倍,所以對以往患肺結核、現已穩定的病人,也不要為了保險而服異胭肼進行預防性治療。另外,對患結核的孕婦,間歇應用鏈黴素,每周2克,可避免發生胎兒的聽力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