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你說的,正好我最近打算換車,我的那輛才買了不到半年的POLO你現在就開走吧,送給你了!”
周鵑說著,非常大方的把自己的車鑰匙交給了李易,李易連連擺手拒絕:
“周姐這怎麼好意思,再說我一個大男人開著POLO也不太搭吧”
“你才能在南都呆幾天,這輛車你可以留給你女朋友啊,省的你去買了不是麼?”
周鵑笑眯眯的說道,李易於是也就接下來了,反正他現在跟周鵑,何兵夫婦兩人以後的合作可能會是一輩子,再客氣就真有些矯情了,再說一輛才買了半年的POLO,又不是什麼特別貴重的豪車,自己收了也就收了。
“那就謝謝周姐了,你忙著,不用送我”
李易說著,將車鑰匙揣進了兜裏走出了周鵑的辦公室,而周鵑則開始繼續在辦公室裏,對李易剛才對她說的那些關於出版社轉型的問題進行消化…
“我沒有搶劫,我隻是買煙忘了付錢而已,你們不能這麼隨便的給我安罪名,我要回家,我要跟我的家人取得聯係!”
此時在南都玄武區分局的一個看守所裏,被喬強和兩位同事押解到這裏的蔡誌坤已經被關了一晚上了,這一晚上,警局的人並沒有對他進行審問,而是先從喬強和他的兩位同事那裏了解了一下事情的經過,直到第二天早上,一位自稱受到了李易委托的律師也來到了這邊。
“你不要在狡辯了,校外超市的監控我們已經調出來了,你向店主要了一包價值二十多元的香煙之後,沒有付錢就走出了超市,店主說了,當時覺得你不像壞人,可是下一秒你就迅速的跑掉了,你這種行為,在店主的眼皮子底下,不是搶劫是什麼?”
一位審訊員皺著眉頭向蔡誌坤說道,這讓蔡誌坤有一些啞口無言,不過他還是表示了強烈的反對,隻是一包二十多塊錢的香煙而已,就說自己是搶劫,這是不是有些小題大做了。
“你覺得一包二十多塊錢的煙就不算搶劫,那麼我告訴你,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有人趕集搶了賣燒餅的攤主7塊錢,就蹲了七年大牢,你說他算什麼,不算搶劫麼?”
一位年齡大些的審訊員滿臉不屑的說道,總有一些人挑戰法律的權威,覺得自己犯的事兒不大,卻不知道犯事兒不是看大小的,而是看犯事兒的性質還有他犯事兒的時機,犯事兒的對象。
“我,這…”
被年齡大些的審訊員說的話有點嚇住了,蔡誌坤的雙腿已經開始打顫,這還是隻是一包煙沒給錢造成的後果呢,那自己對三歲的小孩動手的後果,豈不是更嚴重麼。
“你有什麼話說的,對於你搶劫的這件事?”
年輕的審訊員說著,拿起了手中的鋼筆準備錄下口供,卻見蔡誌坤還欲再辯,卻有些頹然的低下了頭,他再辯又有什麼用,隻要超市店主一口咬定他就是搶劫,再加上監控又如此完整,他這項罪名就是鐵板釘釘無從辯駁的了。
“好了,犯罪嫌疑人蔡某已經對於自己的搶劫罪供認不諱,下麵開始審問第二項罪名,故意傷人罪!”
當年輕的審訊員寫下來這段審訊記錄的時候,年齡大些審訊員開始詢問蔡誌坤第二件事情,而當他這句話剛剛說完就看到對麵的蔡誌坤直接的癱坐在了椅子上。
“雖然最後,三歲零兩個月的受害人嘟嘟並沒有受到嚴重的傷害,可是犯罪嫌疑人的本意是極其明顯的,對於這一點,你有什麼可以為自己開脫的?”
不管蔡誌坤現在的狀態如何,例行的審訊還是要繼續的,而此時的蔡誌坤已經大腦一片空白了,畢竟他從小到大也沒有經曆過這個陣仗,能夠沒有嚇得暈死過去,已經足夠說明他的無知者無畏了。
“頭兒,犯罪嫌疑人已經認下這兩項罪名了,我真是想不明白,一個好好的大學生,居然會頭腦發昏,接二連三的做出這些滔天罪惡”
結束了審訊,年輕的審訊員向年齡大些的問道,卻見年齡大些審訊員長歎了一口氣: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也要看法律的主體是怎麼樣的反應,按道理說,這個蔡誌坤造成的後果並不嚴重,不就是拿走了人家二十塊錢的煙沒給錢,想害人家孩子沒得手麼,但是他做了,就觸犯了法律,無論後果如何,隻要當事人死咬著不放,一定追究,他的這種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嚴懲的”